释量论略解 卷第八
法称论师造 僧成大师译 民国 法尊译编
丙二、释令他生超方便语之自性 分二:丁一,释能诠语,二、释所诠义。今初:如集量论云:‘他义比量者,善显自见义。’解释此义分三:戊一、说自见之所为,二、说义之所为,三、说善显之所为。初又分二:己一、标,二、释。今初:
为开示他故,有说非自见,他见亦能立。为断彼执故,
而说自见言。
或问:若言‘宣说三相因,是他义比量’即可,何故而说自见耶?曰:为破邪执故。数论者有说:虽立论者自未见,然由敌论者教中所见,以彼为因是真能立。以他义诸因,是为开示他故。此亦喻如数论者对佛弟子,立云:觉乐是无心(是物质),有生灭故,如有色等(五微)。故于解释他义比量之相中,说自见言,有所为义。是为断除,立论者自量未见,仅以敌论者教中所说,以彼为因即是正因,宣说彼因即是真能立言故。
己二、释 分二:庚一、唯受许非能立,二、断自同过,初又分二:辛一、破能立,二、破所立。初又分三:壬一、唯佛自教非能立,二,教列出自能立,三、唯受许即能立太为过失。今初:
观察而取故,于所比度境,非许言为量。彼比量不转,
为违害教故,说成立余故,尔时彼非量。以彼所成立,
非成立无余。若具彼教成,是谁人之教?正量所妨害,
彼教如何成?若受彼相违,如何以彼成?除彼若受余,
彼舍支,非量。
或问:唯教所说,如何非量?曰:佛教之语,于事力比量境,非许为能立量。以于初二所量处(现见事与不现见事)遍观察已,乃取为极不见事(如业果等超人之事)之能立故。于彼觉乐有生灭,事力比量应不转,唯以教成立故。然彼佛教应非能立量,为妨害彼义故而说为余觉乐无心之真能立故。若许尔者,尔时则由汝所成立之觉乐无心宗,非成立无余所立。(只成立有生灭,不能成立觉乐无心。以佛教非能立量故。)若谓彼教具足受许故,成立为量者。破曰:佛弟子之教,非由佛弟子受许为觉乐有生灭之原因,便是圣教量,以佛弟子不许为彼之能立故。佛弟子之教,如何成立为量?应不成立,是量所妨害之教故。若谓由佛弟子许为圣教量,故成立为量者。破曰:佛弟子如何由是佛弟子所许之教,便能成立觉乐有生灭?应不能成。理应受许与彼佛弟子教相违义故。此因决定,以离彼教受许余者,则说彼教是应舍弃之支分,非正量故。
壬二、教列出自能立
自解由何生,何不说能立?何理持彼教,此亦何不持?
先,由何能立,凡常能了解,生根诸能立?知能修彼义,
如知复能行。若断绝系属,总亦非行境,彼义无少许,
观能立所立。
数论派自己由何能立了解觉乐无心,对佛弟子为何不说彼能立?理应宣说,以是对佛弟子成立觉乐无心之真立者故。若谓我由数论之教了解觉乐无心,汝不受许数论之教,故说随一因者,破曰:宣说觉乐无心之教,由何正理持助汝为量,此佛弟子何不持彼正理?理应受持,是教量故。若谓我之觉乐无心,是由瑜伽现量了解,汝无瑜伽现量,故说随一因者。破曰:数论派先是凡常人,由何能立了解瑜伽现量,及出生根瑜伽现量之能立?理应为佛弟子宣说。以是觉乐无心,唯瑜伽现量方能了解之立论者故。此因决定,以知佛弟子亦能修彼瑜伽现量之义,且如所知而能行故。若谓彼瑜伽现量与任何能立皆断绝系属,故不能显示者,破曰:是则彼觉乐无心之义,应无少许能立所立之观察,以唯瑜伽现量是觉乐无心之能立,而彼瑜伽现量之总相亦非所行境故。
壬三、唯受许即能立太为过失
士意乐增上,立真非真者,应无因、似因,彼非依事故。
有义观待知,无知非能立。
应由士夫意乐增上,便能安立真正因与非真正因,以唯由敌论者所许便成为正因故。若许此者,则正因与似因应无专一决定也。此亦决定,以彼所许非依事实故。又若三相于义非有,唯由分别假立者,非真能立。若是正因,其三相于义是有,并观待正量了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