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佛学研究的方法论反省(8)
时间:2007-10-15 14:57来源:慧海佛光作者:冯焕珍 点击:
修行者随其根性可从五乘共法、三乘共法或大乘不共法入手,但这并不是说佛学可以分成绝然无关的三橛,也不是说从五乘共法或三乘共法入手者只能修得人天果或二乘果,或从大乘不共法入手者无须圆满下面两级的修行。换句话说,佛学的所有系统都包含了这三个组成部分,只不过侧重点不同而已。此乃纵向的平等。这种佛学观是彻底平等主义的佛学观,它更契佛学之理,亦更当现代学术之机。
其次,印顺法师“惟佛法的真实是求,惟现代的适应是尚”一思想中包含有“返本”(对佛学的理解)与“开新”(抉发佛学的现代价值)两面,印顺法师做的主要是“返本”工作,而“开新”的一面则显得太薄弱。我们固不能以此苛求印老,但亦应看到由本开新是佛学研究中的应有之义,且可能是更重要的一面,因为佛学究竟要步入现代人的生活之中,而能否实现这一目的恰恰有赖于这“开新”的成败。
这方面,我以为可以以平等主义的经学观为基础容纳傅伟勋先生等人提倡的“佛教诠释学”方法论思想,对佛学进行更多维度的研究。依傅伟勋先生的理解,“佛教诠释学”包含“实谓”、“意谓”、“蕴谓”、“当谓”和“必谓”五个层面的内涵,具体内容如下:1、“实谓”层次:“从原典考证原始资料的考察,去决定原思想家的实际言诠”;2、“意谓”层次:“尽予如实客观地了解并诠释原典义理或原思想家的思想意向”;3、“蕴谓”层次:发掘“原典或原思想家言诠的种种可能义理蕴涵、思想史的理路线索、言诠在思想史上的积淀深化等等”;4、“当谓”层次:考察“原有思想的深层义蕴或根本义所在,诸般可能诠释方式的优劣裁断或高低评价等等”;5、“必谓”层次:“站在新时代立场对于原有思想之批判的继承与创造的发展。”这五个层次是层层推进的,不能任意逾越,但运用自如之后,则“五大层次当可一时并了,同时进行每一层次的诠释学考察” [108]。 “实谓”层次实际上相当于前述文献学和历史学的研究, “意谓”和“蕴谓”两个层次相当于思想史的研究,“当谓”和“必谓”两个层次则相当于哲学的研究。这样的方法论思想无疑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如将其摄归平等主义的佛教经学立场,则能使“重知识”型佛学在“返本”的同时更好地“开新”,但若无此纲骨,他就极易蹈入肆意肢解佛学的所谓“洋格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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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关于此问题的论述,请参阅葛兆光:《论晚清佛学复兴》,《学人》第十辑,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
年版;何建明先生的《佛法观念的近代调适》(尤其是第二章第一节、第四章第三节)亦间接论及此问题,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 吕澄先生于1926年已出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佛学研究法》(1933年再版时更名为《佛教研究法》)
的专书,但该书不是对当代佛学研究方法的反省,而是内学院研究方法的阐明,且重在研究文献的开列和简介,故此略过不论。
[3] 吴汝钧:《佛教研究方法论》(上、下册),台北:学生书局1983年版。
[4] 龚隽:《近代中国佛学研究方法及其批判》,《二十一世纪》总第四十三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学1997年10月版;《作为思想史的禅学写作》,《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5期,台北:台湾大学2000出版。
[5] 印顺法师即云:“佛学只是佛法之学,佛教之学。”(释印顺:《谈入世与佛学》,《妙云集》下编之七:《无诤之辩》,第205页,台北:正闻出版社1995年修订版。)黄忏华先生亦云:“佛学者,佛之学理,或佛之学说;而其所述者,宇宙之实相,人生之真义也。”(黄忏华:《佛学概论》第13页,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2年版。
[6] 《本事经》卷三,《大正藏》第17册,第678页上。
[7]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十五,《大正藏》第22册,第103页下。
[8] 《妙法莲花经》卷一,《大正藏》第9册,第7页上-中。
[9] 参见释印顺:《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一章,台北:正闻出版社1988年版;杨郁文:《阿含要略》,台北:
法鼓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英)渥德尔着,王世安译:《印度佛教史》第三、四章,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日)木村泰贤着,欧阳瀚存译:《原始佛教思想论》第二、四篇,台北:商务印书馆1968年版;(英)Rupert Gethin,The Foundations of Buddhi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8.
[10] 龙树:《中论》卷一,《大正藏》第32册,第1页中。
[11]《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藏》第2册,第85页中。
[12] 《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卷十一,《大正藏》第22册,第505页上。
[13] 《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藏》第2册,第86页上-中。
[14] 《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卷十一,《大正藏》第22册,第505页上。
[15] 《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藏》第2册,第79页下。
[16]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藏》第8册,第749页中。
[17] 判定某一理论是否佛学,根本判准就是看它是否与前述“三法印”相应,相应则为佛学,反之则非佛学:“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盘。”(龙树:《大智度论》卷二十二,《大正藏》第25册,第222页上-中。)大乘佛学兴起后,经师论师们抉发“三法印”之深义为“一实相印”(这里已有诠释问题出现),便以此为判决某种理论是否大乘佛学的判准:“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龙树:《大智度论》卷二十二,《大正藏》第25册,第222页中。)
[18] 此论乃从近现代重要佛学家的思想中综合得出。尤其参见释太虚:《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太虚大
师选集》(下),台北:正闻出版社1993年三版;释印顺:《谈入世与佛学》(前揭本),《以佛法研究佛法》(《妙云集》下编之三:《以佛法研究佛法》,台北:正闻出版社1992年修订一版。),《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一章(前揭本);欧阳竟无:《今日之佛法研究》,石峻等主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三卷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
[19] 华严宗三祖法藏说:“语之所表曰宗,宗之所归曰趣。”(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一,《大正藏》第35册,第120页。
[20] 参见欧阳竟无:《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石峻等主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三卷第四册,第289-301页。
[21] (日)南条文雄:《怀旧录》附录,东洋文库本,东京:平凡社1979年版。转引自葛兆光前揭文。
[22] 吴汝均:《佛教研究方法论》(上册),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