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二、明唯不见不能成立决定无
不现,不定故,能破余安立。如他情无因,不成分别等。
此无定果者,非能成返相。能成决定故,因是依初说。
唯以不见,除决定无外,能破余决定有之建立,以唯不现,不能决定为无故。喻如于余有情,无有正因,唯由不见分别等心活动数量,不能成立为无也。此唯不见瓶,不能成立瓶返,是不能决定为无瓶果故。或曰:与论师说‘不可得能成立决定无’,应成相违?曰:无违。论师说‘不可得因能成立决定无’者,是依可见不可得说。以可见不可得能成立决定无故。
壬二、不别说相违可得因之原因
自式等,或彼,自体性为式,或义能害体。若有,有无故。
成为互异故。如坚事与灭,亦余量害故。如定与有待。
若从余因生,何有决定灭?若从事因生,何用辗转劳?
若因生余灭,故使彼灭者。彼事即生于,灭中,有何过?
彼体性成者,于我何能益?于我非能益,何为彼所待?
无待事,终于,如何非如是?如彼临灭时,不欲依于住。
无待则刹那,应不成有事。如是即事性。无事何能尔?
诸有不待余,彼有则决定。如于感果业,无障碍缘聚。
或问:解说宗法差别时,何缘不说相违可得因之例喻?曰:彼摄于自性不可得中。自性不可得因,不别说之原因,前已说讫。或问:不可得因,差别有几?曰:不可得因自量式等,总有二种。谓以彼不可得自体为因,及于所破法义以能害体性为因之二种量式故。问:于所破法有几种能害?曰:有不共处相违与互排斥相违二种。初如热触能害寒触,谓若寒触相续,有处由有汝热触接近时,则寒触志无故。第二互排斥相违中,有直接相违与间接相违二种。初如常事与坏灭,无常与常是正相违。以与彼互异,由遮表门违逆住故。(不共处相违是两种事物不能共处,互排斥相违是一事物两种性质,互不相能。)第二间接相违者,如决定坏灭与待后起因而坏灭。决定坏灭与待后起因坏灭,是间接相违。以彼由余量违害,相违故。或问:如何相违?曰:如瓶岂有决定坏灭?应无定灭。以待后起因方生坏灭故。若谓此因不遍,以从瓶事因生能灭因,从彼生坏灭故。破曰:即从自因而生坏因,何劳彼辗转而坏?都无有义。由自成已即决定坏灭故。若谓由彼能坏因生余能坏,彼瓶方坏者。试问:若彼瓶事,生为坏灭性中,有何过失?若谓不符本性者。破曰:彼余义能坏因何能益我(瓶)?应非能益。以自体成就故。若许尔者,则瓶岂是彼能坏因之所观待?应非所待。以于彼等非能益故。又瓶云何终久非如是决定坏灭耶?以是不待后起因而坏之有事故。喻如瓶临灭时不欲依住第二刹那。或问:若不观待后起因而坏灭者,则刹那应非有事?曰:如是不待而坏灭,即有事性。无事如何如是不待而灭?非如是故。若于彼法有无待余因,则彼等自成就已即于彼法是决定有。如能生芽果之业,无能障碍最后生芽之因缘聚会,则决定生芽。如是此瓶亦是不待后起之因而坏灭也。此是自性因。
甲四、论后义 分三:乙一、明论义难解,二、明了解之胜利,三、谁造翻译。今初:
彼诸慧能无劣弱,亦无通达甚深性。彼诸增上精进者,
亦无能见最胜性。诸众生中我相等,继持善说不可得,
如众河流归大海,吾论隐没于自身。
吾法称造此‘释量论’,如河流归入大海,亦将隐没于自己慧身。以众生中与作者相等受持善说者极难得故。以诸智慧功能不劣弱者,亦无能通达二谛甚深法性。彼诸增上精进者,亦无能见甚深广大最胜真实义故。
乙二、明了解之胜利
善辨理非理,焚烧恶见林,圣者亲摄受,开示正理路。
论日具百德,恶慧舍畏离。虽尔慧目净,能敷智者莲。
此‘释量论’如同日轮,能善分辨是理非理。能烧常断恶见稠林,驿妙音尊亲所摄受,陈那论师所造开示正理道之论典,具足如日之百种功德,虽诸恶慧,如枭避昼,怖畏舍离。然能开敷慧目清净智者之莲花故。
乙三、谁造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