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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来庵事件前后台湾佛教的动向——以曹洞宗为中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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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派遣于各地开教或住职,一部分使之内地留学。由

是佛教新人物续出如雨后笋(《南瀛佛教》11之9,

页8)

又在他引《台湾于神社及宗教》页7中云︰

至近来,(佛教徒)渐醒之,或开讲习会,或建设私

立学校,或使青年僧侣往内地或支那去留学者,依之

,其(僧侣)社会的地位亦渐次向上矣(同上)。

由此可知中学林培育台湾僧侣人材,似是有了一些成果。

不过此时的台湾佛教界,也面临了国家行政措施的调整,随之

而来的宗教也要整理的考验,加上日本式佛教移植台湾,逐渐

产生影响的情况下,改革台湾佛教的呼声也随之而起,在如此

的时代风潮之下,台湾人僧侣如何对应?如此的课题留待后述

。在此先来看曹洞宗两大本山,在此时局中,作了怎样的应变

?对此曹洞宗从昭和4年4月1日起即就明治30年公布实施的「

台湾岛布教规程」,作一全面的检讨,历经半年的讨论,终在

11月15日发布实施,此即依宗法第九号议决的「台湾布教法」

116 其内容,译之如下︰

第一条︰宗务院在台湾枢要之地,设置本宗寺院及布

教所企划布教的扩大。

第二条︰宗务院于台湾置布教管理一名,布教师布教

师补若干名。

第三条︰布教管理驻在两本山台湾别院,承宗务院之

命,宣扬教义及监督台湾开教并布教事务。

布教管理兼摄两本山台湾别院的院务。

第四条︰布教管理为教线扩张,尽可能每年选定二处

以上的开教适地,派遣布教师使从事开教。

第五条︰布教管理招徕教育台湾在来的僧侣,使其所

管理的寺院,与本宗的关系密切连系。

第六条︰宗务院依曹洞宗特别寺院法第七条,将台湾

总督府各支厅所在地、其它枢要土地的寺院

作两本山直末寺院。其寺院位置以宗令告示

之。

─────────

115 《宗报》第六八七号,页47,大正15年2月1日。

116 《宗报》第七六三号,页36,昭和4年4月1日。

第七六五号,页119,5月1日。第七七八号,页1,11月

15日。

 

页308

第七条︰两本山直末寺院的住持是管长特选之。

第八条︰两本山直末寺院的住持,不碍作其它寺院住

持。

第九条︰依曹洞宗特别寺院法第八条,视两本山直末

以外的寺院为一般寺院。

第十条︰前条寺院住持的任免,是适用曹洞宗寺院住

持任免法。

第十一条︰对驻在于新着手的土地,从事开教的布教

师,宗务院应其难易,开始的第一年,从

台湾开教费中,补给若干的衣资。

第十二条︰以新寺创建的目的,设置布教所。又创立

新寺时限一次,从台湾开教费中给付若干

补助金。

第十三条︰在创立的新寺中关于法地免牍的给付,免

除其义财。

第十四条︰在创立的新寺及布教所,从得到寺号公称

又设立认可年开始,满十年,免除宗费的

赋课。但系宗门整体的寄附金及庆吊费,

对两本山特别的纳金及地方费是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在设立认可后满十年的寺院及布教所,准

据曹洞宗寺院阶级查定法,定阶级,赋课

宗费。

第十六条︰新寺创立者而住持于该当寺院时,免除教

师检定及关于住持的义财。

第十七条︰新寺创立者未转衣而申请转衣时,免除其

义财。

第十八条︰宗务院宜特派临时布教师,令巡回各寺院

及布教所。

第十九条︰僧侣及檀信徒而关于开教及布教有特殊功

劳者,施行相当的赏典。

第二十条︰无正当的理由而有阻碍寺院及布教所的创

设,又妨害布教者,依曹洞宗惩戒法处分

之。

第二十一条︰需要本法施行细则,于宗务院别定之。

117

此布教法自实施以来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才终止,而

由上述的规则看来,可以知道此一时代曹洞宗在台湾的最高指

导者,是为布教管理。他管理台湾别院的院务外,尚需监督曹

洞宗在台宣教及开拓宗务的事业。为达到此目的,除了与本土

寺院加强连系外,鼓励创建新的寺院及布教所,并给与一些补

助奖励的措施,如台中佛教会馆附属图书馆、台湾高雄布教所

(移转新筑)、台南寺(移转新筑)、基隆灵泉寺等,都是接

受过补助的寺院。118 借着奖励补助及恩赏惩戒,加深别院

及直末寺院、布教所的关系,当然也可以说是巩固别院的管理

权,尤其是对住持的任免权。直至昭和10年曹洞宗在台湾拥有

宗门的寺院十二、布教所二十四、檀家信徒有四万三千余

─────────

117 《宗报》第七七八号,页1~2,昭和4年11月15日。

118 《宗报》第七六三号,页14;七六五号,页127;七八五

号,页14;八○六号,页5。

 

页309

人,联络寺庙有五十余所。119 此中宗门的寺院,应是指︰

基隆巿久宝寺

台北别院

新竹巿新竹寺

台中巿台中寺

台南巿台南寺

高雄巿南禅寺(高雄巿凑町三之一)

高雄州屏东街护国院

嘉义郡阿里山寺

台中州员林街员林寺

基隆巿灵泉寺

大湖郡大湖庄法云寺

中坜郡中坜街圆光寺

高雄巿外左营庄兴隆寺120

以上等诸寺吧!至于联络寺庙者,是指旧惯寺院,也就是在来

佛教的寺庙、斋堂。121 在前揭江木生氏文中,提及曹洞宗

在昭和10年时拥有50余所的联络寺庙,但杨天送氏文〈台湾佛

教事情概说〉一文中,却谈及曹洞宗获有一百二十余所、临济

宗有一百七十余所的联络寺庙。如此联络寺庙的数目说,差距

甚大,原因为何?尚待日后的研究,在此想先就此做个暂时的

结论。

结论

以上就曹洞宗在台布教事业来作叙述,以此作为了解日本

佛教各宗派在台活动的线索之一。我们知道大正年间,因西来

庵事件的发生,台湾劝业共进会的举办,台湾佛教界呈现了一

个新气象,它促使了台湾佛教中学林及南瀛佛教会的成立。前

者成为培育台湾现代佛教人材的摇篮,所造就的人材有林德林

、沈德融、李世杰及李添春等,而后者由于本部设于总督府内

务局社寺课,课长为该会的当然会长的缘故,看起来该会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