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理论 >> 大乘密教理论 >>

释量论略解(卷第七)(2)

分享到:

如根被咒等,染坏,泥块等,虽离彼色相,而现余行相。

未染坏眼者,无见如是故。如远旷野中,小者现为大。

能所取了知,虽非有,而住,能所量及果。如随现而作。

 

问:若能取所取,物体无异者,与现为异应成相违?曰:此无相违。于一觉体虽无差别,然诸倒见者,对于能取所取领受等,则如有异而了达故。喻如诸根被咒术等所迷惑者,泥块等物虽离彼象马等色,然现为余象马行相。诸眼未被迷者,不见如是象马故。又如远望旷野,小现为大(不解此喻)。问:能取所取若无异体,则能量、所量、量果三法不应道理?曰:此皆应理,以能取所取了别,虽无异体,然此安住能量、所量及果,是如于觉中所随现而作故。

 

辛二、如现无实

 

非尔于一事,现为种种性,行相如何实?失彼一性故。

于余余坏故。不见性,非一。觉见无异事,乃决定无异。

由何观察事,真性中无事。何故?于彼等,一多性皆无。

由见同法故,于非彼体性,执为彼体性,世人生错乱。

于此则无彼,此行中彼体,一亦不见故。由内染所生,

彼从过失起,本性颠倒现,此亦是有者。不待见同法,

如有眩翳等。

 

若非尔者,如现实有,则于一觉事,而现种种体性之行相,如何是如现实有?应非实有。若如是实者,则汝一性须失坏故。若如是实有而是一者,则苦乐于余物,是余性应失坏故(如于多现一)。又一非实有,以不错乱觉,不见一自性故。此因决定,以决定为无异,须由觉,见事无异故。又能取所取事,由何正理观察,于真性中如现谛实,彼事非有,何以故?以如汝所现,谛实之一多自性皆非有故。问:由见同法,于非彼体性,执为彼体性,故世间人而生错乱。于此唯识,则无彼能取所取误为异体错乱之因,于此行者,能取所取各异之体性,不见有一故。(盛宝解此句为‘不住第二时之此行动事,彼外义体性不见有一故’。)曰:由内染坏所生能取所取现为异体之识,彼不待见真假同法等,以是从过失所生,自性颠倒现者,此亦是有故。喻如由眩翳等现发影等。

 

辛三、虽无外境量果应理

 

彼决断为觉,许为能取相,彼体故,了我,故是彼能立。

如领受贪等。自体立为境,住能所量果。此当配一切。

彼领受体故,可领受自体,如是‘可’即量,体性是所量,

自证是为果。于体能取相,是决断体性。言可性是量,

是说为自证。

 

问:若唯心者,则能量、所量、量果三不应理?曰:于彼唯心宗,所许决断为觉之能取相,是了自体,以生为彼自证体性故。彼能取相即彼自证之能立,以能安立彼故。喻如领受贪等。(贪等为所量,领受彼之能取相即能量,了知彼之自证即量果。即于心法上,建立能所量及果之三法。)问:虽无外境,自证之量果可尔,其证他之量果如何耶?曰:若以识自体为境,而安住能量、所量、量果之理,此于青等为所量之一切量果皆当配合。如以青为所量,彼中亦以可领受青之行相为能量,以识为体之青色为所量,了知以识为体之青者即量果故。此之因由,谓青等是自体诸识所可领受,是领受自体识之体性故。问:若能取相是能量者,则论师说‘贪等自证是量’,应成相违?曰:此无所违。或言于体能取相,或言决断识体性之量,或言可能领受识之量。陈那论师意依此义,说自证为量故。(约自证能领受识自体,故说自证为能量,约自证能知此识了知此境,故说自证为量果)。

 

己二、明彼建立应理  分二:庚一、成立二相,二、成立自证。初又分三:辛一、以经理成立,二、以论理成立,三、复以经理成立,初又分二:壬一、以生为具义行相成立二相,二、以忆念具义行相成立二相。初又分二:癸一、成立有所取义觉二相,二、成立无所取义觉二相,今初:

 

从诸境所生,一切诸识等,其余虽是因,然有境行相。

如食与时等,皆是子生因,持父母一形,非是余人者。

其余及诸境,虽同是因性,许彼分是境。无彼,彼不成。

 

外曰:说彼现起义相之识,为了达义之能立,不应道理。以识现起义相不成立故。若以是识之因,故现起义行相者,则亦现起根之行相,是识因故者。曰:从诸境所生之一切识,除境之外,其余根等虽亦是因,然有行相是境行相(非根等行相),喻如饮食及时间等,虽皆是儿生长之因,然彼儿唯持父母随一之色,而非持饮食等色也。除彼境外,余根境等,虽同是根识之因,然缘色根识,唯现色相,即由此分,许色是境。以色是所取义,若无现起彼色行相,则色不成彼境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