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二、释 分二:戌一、明次序,二、明差别。今初:
彼依士夫有。字从起智生,从智而生声。有彼差别彼,
是由耳决定。由彼智生智,闻彼非疾闻,由待忆彼故,
能忆后体性。彼是因持心,诸字因与果。说是诸次序,
彼由士夫作。
彼文字次序,是依士夫而有。诸字是从前发起智而生后发起智,从有次序智而生有次序之声故。又文字次序是依士夫而有,以彼前字之差别至彼后字,是由耳根渐次决定故。又彼次序是依士夫而有,以有彼闻前字之智生起有智之后字,听闻彼字时,非有速疾,徐徐听闻,观待忆念前字而生忆念后字之体性故。以上三段,初是次序之起因,次是构成次序结果,后是次序之后果。彼等诸字,是士夫所作,以是自因发起心之果,及是缘自心次第之因,由此说有诸字次序故。
戌二、明差别
故彼字体性,句与句他性,作者功用异,共作果差别。
彼诸字次序,编制而诠转,不违欲成序,常住相违故。
士夫与诸字,因果性成故,字序皆从士,如火与薪理。
说萨罗(海)之句。与说罗萨(味)之句,各有二字体性,是他物性,是从作者功用行异而生故。共同读(二字连读)时,即了解为海、味之结果差别各异故。彼字次序非常住事,由欲编制而诠转故。与欲乐不相违之次序,与常住法成相违故。一切字次序皆从士夫生,以士夫与诸字成为因果性故,如火与薪之理。
未二、成立作者殊胜
诸智力士夫,能作咒次者,不共性成就,余无彼能故。
有了知续者,作某等密咒,彼是主者力,随彼说理故。
欲果作诸咒,应说士夫作。成立士无能,由此而除遣。
所说觉、根、语,士夫等能立,似量有余故,非能达实义。
诸具智力能新作咒次序之士夫,已成为不共余入者,以余常入无彼智力故。若谓此因不成,以大路人亦有能作消毒等事者故。曰:若有了解揭路茶续之士夫,作某等密咒,彼等消毒之功能,主要是作揭路茶续者之功力,以是随顺后所说道理而行乃生效故。诸咒应说是士夫所作,以欲求息实等果而制作故。今此成立作咒者殊胜,亦有所为,是为破除说士夫无见超根义功能之能立故。以彼所说,有觉、有根、发语,是士夫等能立,皆非能通达如实义之正因,以是似量即似因故,是有余因故。
未三、若非殊胜自语相违 分二:申一、正说,二、破义决定。今初:
声自体不说,此义,此非义,士设立此义,彼复具贪等。
一了义非余,谁作此差别?如是有人知,汝为何不许?
若语量不欺,说彼了义者,诸极不现事,非有量能知。
谁语量不欺,彼所作语言,得谓正教故,非士作,无义。
若极不现义,无教有知者,则许超根义,有能了知者。
今显说无殊胜士夫,与说胜比者(外道人名)了知吠陀定义,自语相违。行者(外道名)士夫,是汝假立此定义,以汝假彼定义,而吠陀声自体不能说此是我义,此非我义故。若许尔者,汝不能成立彼定义,以具贪等故。如胜比者,如是有余士夫亦能了解定义,汝为何不许?不应道理。汝说胜比者了知定义,唯彼一人了知定义,非余能了,如此差别是谁所作?无能作故。若谓谁语于所说义以现量不欺,即说彼是了知定义者。曰:如诸天与梵等,非是胜比者之现量所能测量,是极不现见事故。汝为成立吠陀是实义者故,以非士失作为因,应全无义。以说胜比者所作语得为正教故。以说胜比者之语由现量门,于所说义不欺诳故。汝现已许诸超根义有能了知者,以极不现见义,虽无正教,有能了知者故。
申二、破义决定 分四:酉一、破由量成,二、破世许成,三、破吠陀自成,四、破自性成。今初:
或自具贪等,余非了明义,吠陀非能了,谁达吠陀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