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非异于字,以不可得故。
若言语未作者,则彼语为异于字耶?为即字之次序为语耶?若语异字者,然语非离字别有异体,如是体不可得故。
戌二、观察而破 分三:寅一、观有无分破,三、观遍不遍破。今初:
是多支体性,彼等异无义,非事假名事,如云狮子等。
若各各有义,多立事颠倒。由通达一支,当达诸语义。
顿了达一切,应无时差别,一性亦无异,渐达非有故。
彼吠陀语,为以多支分为体性,抑无分一体耶?若多分者,为彼异分,一一不能显示义理,抑彼一一分能显义理耶?若如初者,则吠陀语应是士夫作,以非一一分能显义理之有事,而假立为彼有事故。如婆罗门童子假名狮子等。若谓一一分能显一切义者,则吠陀语假立多分,应是颠倒,以一一分即能显示一切义故。又吠陀语通达一支分,即应通达一切语义,因同前。若谓顿时听闻一切支分,无过失者,则吠陀语应无时间差别也。若谓是无分一体者,则吠陀语应无渐次通达,以无异分故。
亥二、观常无常破
无常,勤发故,何非士夫作?若常,应常得,以无障覆故。
若谓俱有因。未具,不闻者,必待他。宁尔, 决定则相违。
彼吠陀语,为常无常?若无常者,则吠陀语云何非士夫作?应是所作,是勤勇所发故。若谓是常性者,应常可得,是可闻之常法故。此因决定,以于常性无障覆故。若谓由俱有缘有所不具,故不常闻者,何为观待他缘?即使尔者,彼吠陀语常时决定亦应相违,以待缘故。
亥三、观遍不遍破
若彼非能遍,非一切可得。若遍,则一切,应顿时可得。
若作可得者,无变何能作?若根善净者,彼无余应闻。
若由善净别,异故一义定。声聚多喧杂,如何而得闻?
若闻彼散声,非是能诠者,谓离声有异,当极信于此。
若余声静住,能诠如何闻?又功能定故,如何达异声?
如由彼彼过,不许声能诠,由诸声所显,能诠如何无?
又彼吠陀语,是否能遍一切处?若非遍者,则应非一切处可得,以是不遍一切处之无分一体故。若谓遍者;则吠陀语应一切耳识同时可得闻,以遍一切处,又是耳识可闻之无分一体故。若谓由缘所作乃可得闻故无过者,彼吠陀诸何缘能有所作?应不可作,是无变故。若谓由根善净乃可闻者,则吠陀语,彼根善净者应无余得闻,是彼可闻之无分一体故?若谓由根善净差别,决定唯闻一声能诠之义,以各异根各各决定故。若尔,耳识如何得闻众多喧杂声聚?应不得闻,以决定唯闻各各能诠声故。若谓从彼声聚中,但闻散声,非闻能诠者,则离声外有异能诠,应极信受。实不应理。以离声音外,异体能诠,有应可见实不可得故。又诸余声静住不诵,唯一士夫诵诗词时,如何闻其能诠?应不得闻,以只闻散声故。又彼如何了达声音异体?以听闻一一能诠之功能决定故。若谓离声音外,有异体能诠,以能诠能显义,声音不能显义故。是有分故者,则由有分等彼彼过失,不许声音为能诠者,是诸过失如何能诠非有?彼亦应有,以是有分故。
酉二、破字之次序未作 分三:戌一、破字安布次序是未作语,二、破字显了次序是未作语,三、明已破离字有与次序。今初:
若谓字次序,字无异故非。彼亦无建立,余次序违故。
说遍及常故,无时方次第。无常非能遍,过失前已说。
若谓字之次序是未作语者,为字安布次序是未作语耶?抑字显了次序是未作语耶?若如前者,则吠陀诸字,汝之次序应并未作语,以与世间字,所作性无异故。吠陀诸字亦无一定建立次序,许是常故。常法与余次序相违故。又吠陀诸字,应无时方次序,以说过常故。无常与非遍亦不应理,其过失前已说故。
戌二、破字显了次序是未作语 分二:亥一、常则无显,二、纵有亦非理。今初:
显次亦非语,常则除显故。由功用所作,成故即是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