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浦正文《唯识论解说》 p.380,图 )。而理世俗
谛又称随事差别谛,即蕴处界等法。可对应胜义谛
的世间胜义谛。
(注 33) 同上,第一卷 p.3
(注 34) 同上,第七卷 p.24 ︰「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此颂且依染依他说
,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染净或指有漏无漏言,抑或指世俗或胜义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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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的关系。因此护法强调相见二分为依他起的有,是立足于
理世俗的层次而说的。然而安慧的依他起的无,则又是立于
更高的胜义层次来看,故其所见则为空。
五、世俗和胜义
前面提到「若无缘用应非智等」,(注 35) 缘用即是法
称在《量评释》 (Praman varttika) 所称的「有效作用能
力的东西」(arthakriya)。(注 36) 陈那的后继者法称,是
根据《正理一滴》,认为一切有情目的的达成是基于正智,
且重视对于目的活动性 ( pravrtti ) 达成目的的功用
(arthakriya),此和护法对于目的的行动主义很相似 。(注
37) 换言之,俗世间的有效作用功能是有其相对真实性及价
值的,而这有效作用功能也是真实于出世间的。相对世间和
出世间就在这有效作用功能的接合点上,非是绝然不同的两
个世界或完全分割的二个主体。勿宁说是一体两面,此思想
可追溯到陈那经量瑜伽行派的理论。(注 38) 即陈那和法称
一方面强调「唯识无境」,但也不排斥外境中也有真实的一
面,因外境有其不可否认的有效作用功能之事实存在。同样
地,护法称相见二分定位在依他起性上,也是着眼在相见二
分有它的缘用存在,此是通于有漏的凡夫和无漏的佛智的。
不同于安慧将相见二分视为二取之相,(注 39) 为没有缘用
的虚妄所显,与真实存在的识体,成为不相关连的二个东西
。安慧站在胜义谛的空性看相见二分,则相见二分为不实。
因此对于追求更高的无相唯识的安慧来说,无则为其所见。
然而护法对于相见二分定位为依他起的有,实在只是将传统
的唯识立场以较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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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5) 参考注(26)。
(注 36) 参考户崎宏正《佛教认识论研究》上卷,大东出
版社 p.61
在这里,有效的作用能力的东西,就是胜义有。其
他是世俗有,两者被称为自相和共相。
"arthakiyasamartham yat tad atra
paramarthasat / anyat samvrtisat proktam te
svasamanyalaksane //"(3)
因此法称的定义︰自相是胜义有,共相是世俗无。
此和护法的定位相同 (参考松元史朗「Dharmap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