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不缘彼生,缘彼智品应非道谛,不许应知有漏亦
尔。又若二分是遍计所执,应如兔角等,非所缘缘
,遍计所执体非有故。又应二分不熏成种,后识等
生应无二分。又诸习气是相分摄,岂非有法能作因
缘。若缘所生内相见分,非依他起,二所依体例亦
应然,无异因故。由斯理趣,众缘所生心心所体及
相见分,有漏无漏皆依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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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他起时,则就没有这些过失。(注 31)
因此,除了外境实我实法为遍计所执之外,护法坚持由
众缘所生心心所法的识体和相见二分,不论有漏无漏都是依
他起性。
4.立场的相异
其实安慧和护法之间对于相见二分存在的看法差异,只
在于彼此间的立场不同而已。 而护法是以理世俗谛 ( 随事
差别谛 ) 的立场 (注 32) 来建立相见二分依他起的思想,
如说︰「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
,亦胜义有」。(注 33) 而这里的境为世俗有,是说境唯有
存在于世间世俗谛。而识是胜义有,意即识不仅世间为有,
甚至于在理世俗谛的层次中也是存在的。所以护法在「唯识
无境」传统的立场下,认为除了外境是世俗有之外,识体及
包括一切的心心所法也都是理世俗谛层次中的胜义有。如以
世间世俗谛 ( =假名无实谛 ) 为纯遍计所执性的话,则胜
义胜义谛( =废诠谈旨谛 ) 即为纯圆成实性。 其余两者之
间真三谛俗三谛则为依他起和圆成实共存的领域。如相见二
分在理世俗谛中为依他起性的有,意指偏遍计所执性的染分
依他起性而说的。(注 34) 而染分依他和( 偏圆成实性的 )
净分依他则同与圆成实有非一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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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1) 参考《佛教大系.成唯识论》第四,p.298《述记》:
又唯自证分如何缘证自证,如何缘种。岂一心中,
亦量非量,得自缘故。许有见分即无此失。......
(注 32) 如《新导成唯识论》卷七,p.20中说︰
如前所说识差别相依理世俗非真胜义,真胜义中心
言绝故。如伽陀中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
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关于胜义谛和世俗谛,在《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
( 大正 30,p.653c ~ 654 a) 有四俗一真的说法
, 《成唯识论》第九卷(p.2 ~ 3) 中有规定四胜
义谛的内容, 而慈恩则合为四真四俗 ( 《佛教大
系.成唯识论》第一,p.163 ,《述记》 )。四俗
谛的后三谛, 可对应于四胜义谛的前三谛 (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