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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在《成唯识论》的立场之研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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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二谛说」『印佛研』27.2, p.184 ~ 185)

 

     (注 37) 参考《胜又俊教博士古稀记念论集》,胜吕信静「

       成唯识论护法说特色」 p.234 春秋社

 

     (注 38) Buddhist Logic, Vol.2, p.370, note 3,法称和

       陈那两者都是奉行瑜伽唯识派的学说,同时也是属

       于外境实有论的经量部学者。所以被称为经量瑜伽

       行派。换言之,陈那对于一切法有或无的判属,有

       其世俗和胜义的两重标准,不可不注意。

 

     (注 39) 如《新导成唯识论》卷九,p.17︰「所后得智有二

       分耶。有义,俱无,离二取故。」

 

               160 页

 

     近世俗阶位来重新解释,故其所见是有。

 

      将相见二分视为依他起有,是从染面来说明的。其实若

     不将相见二分认为是即等于所取能取的话,相见二分也只是

     依缘生起而已,为虚妄分别的心心所所显现而已。 (注 40)

     若将其视为于外境实有,则是遍计所执。知其如幻显现时,

     则是圆成实性了。因此依分别缘生起的相见二分,依护法的

     看法,它是依于真如法性而生起的,是法尔而有,如《成唯

     识论》第八卷说︰

 

      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法 ( =依他 ) 与法性 (

      =真如 ) 理必应然。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非不证见此

      圆成实,而能见彼依他起性,未达遍计所执性空,不如

      实知依他有故。无分别智证真如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

      依他起性如幻事等。(注 41)

 

      圆成实性和依他起性是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所谓真不是

     妄,但求真则不能离开妄而求,了真方知什么才是妄。唯识

     只是否定外境实我实法的存在,至于不离识的一切法相,虽

     是虚妄分别也是依他起的有,而在依他起性上所显的空性,

     方是圆成实。此三性非是平面式次第的排列,而是相即相成

     ,三性存乎一心的。(注 42) 如此理解法和法性相依相存的

     关系,及胜义世俗相待有现象,方符合离有离无的唯识中道

     正观。(注 43) 护法企图从理世俗的立场,来说明有相唯识

     的正义,并循序渐进,最后说明「执识为有亦是法执」,而

     导有情归于境识双泯的无相境界。护法这种世俗胜义分别判

     属的方

     ───────────

     (注 40) 同上,第八卷 p.31︰

 

       颂言分别缘所生者,应知且说 ( 有漏 ) 染分依他

       ,净分依他亦圆成实故。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

       别,能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

       起摄。

 

     (注 41) 同上, p.33

 

     (注 42) 同上, p.33~34︰

 

       颂言 ( 厚严经 ) ︰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

       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此中意说三种自性皆不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