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iti vijnanavad vijne yamapidravyata
evetyayamekantavado nabhyupeyah /"
及 "sarvam vijneyam parikalpitasvabhavatvad
vastuto na vidyate"
(注 18) 参宇井伯寿《安慧.护法唯识三十颂释论》p.7 ,
岩波书店
(注 19) 同上,p.8
155 页
四、护法与安慧的争论
1.二取的分别
护法的四分说和安慧的一分说中,最大的差异是在相见
二分的看法问题上。护法极力强调相见二分并不等于是二取
,也不是等于我法二相。是由吾人虚妄分别而在心心所上所
显现的相见二分。若执着有外境实在的我法二相,方是无中
生有的遍计所执。(注 22) 相见二分虽是呈现着似主观、客
观对立的关系存在,但它毕竟是法尔如是,并无法作有或无
等主观的判断。反观安慧则视相见二分为含有我法二执的二
取形象,相对于纯净无染的绝对知而言,则是毫无实体的显
现,是遍计所执。(注 23) 此处的相见二分其实是被认为二
取,或是误为外境实在的我法二相。
2.佛智中相见二分的有无
护法强调相见二分为依他起性的一个理由是,在佛的无
漏智中有相见二分,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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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 佛教大系《成唯识论》第一,p.153~154,《述记
》︰
安慧云变似我法总有二解︰一、若世间圣教皆是计
所执, 世间依八识所变总无之上, 第六七识起我
...... 八识生时变似我法六七似我...... 亦依总
无假说别我法。又解,诸识生时,变似我法者,即
自证分上,有似我法之相,体变为相性,依此坚持
为我法者, 方是二分,其似我法不名二分......
虽有二解,后解难知,前解为胜。
对于此段,霍韬晦有不同的看法,彼认为第二解较
接近安慧原意,窥基的批判有所不当。( 参考霍韬
晦着《安慧三十唯识释》的原典译注,p.22 注13)
(注 21) 《述记》第三本(会本第二,p.114)︰
古大乘师安惠等,既如是立二分俱无......
又《演秘》第三本(同上)︰
如何说彼 ( 安慧 ) 无能缘用耶,自证即是能缘用
故。故于二分但可破彼无所缘相。
(注 22) 《新导成唯识论》卷八,p.30︰
有义,一切心及心所,由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