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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佛道二教之初期交会,兼论二教对“淫欲”与“生命”的看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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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据《坐禅三昧经》,以为亲属间的关系,只是因缘所成,则彼此间将无亲情存在;相聚为亲属,仅是缘分,犹如群鸟共栖之关系,「晨飞各随缘」。俗语所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应是本此《坐禅三昧经》之文而来。再者,亲属间的缘聚,除如群鸟共栖的关系外,也是出自报恩或报怨的关系;好子女来报父母恩,坏子女则来向父母报怨。既非由血缘所成,亦各自随业所牵,不能荣辱与共;上述引文中以「若顺其意则亲,若逆其意是贼;有亲不能益而反害;有非亲无损而大益。」说明有报恩的子女,有逆意相贼的子女,皆生于自业因缘。并且更用「如恶人吐食,更欲还噉」来比喻对亲属眷念者的不当做法。 

  佛教这些观念影响中国民俗及小说甚大;清代有名的笔记小说《聊斋志异》中,便有多则故事,叙述亲子间的关系是由恩怨所成。《聊斋志异.卷十五.柳氏子》说柳西川年四十余生一子,极溺爱,长大后奢荡,败尽家产而病死;村人在山中见到已死的柳子,谈及柳父,柳子脸色诡异,并托村人约柳父前来相会;柳父悬念爱子,众戒以鬼神难测,至时匿柳父于店家柜中,柳子来时,见不到柳父,破口大骂,众问其因,柳子云:「彼是我何父?初与结义为客侣,不图包藏祸心,隐我血资,悍不还,今愿得而甘心,何父之有?」在此一故事中,柳父柳子的关系,竟是年轻时同伙做生意,被对方强占资产,死后不甘心,投胎为柳子来败尽家产。另外《聊斋志异.卷十三.蹇偿债》则叙述乡人欠李氏一石菉豆,死后转生为驴来偿债。而《聊斋志异.卷十三.四十千》也是阐述父母与子女,是相欠债之关系,文云:「盖生佳儿,所以报我之缘;生顽儿,所以取我之债。」佳儿是来偿债的,劣子是来讨债的;亲子的关系,竟然成为债权人与借债人的关系;颇能看出佛教对亲属的看法与态度,今录之于下:

《聊斋志异.卷十三.四十千》:

  「新城王大司马有主计仆,家称素封,忽梦一人奔入曰:『汝欠四十千,今宜还矣。』问之,不答,径入内去,既醒,妻产男,知为夙孽,遂以四十千捆置一室。凡儿衣食病药,皆取给焉。过三、四岁,视室中钱仅存七百,适乳姥抱儿至,调笑于侧,因呼之曰:『四十千将尽,汝宜行矣。』言已,儿忽颜色蹙变,项折目张,再抚之,气已绝矣。乃以余资治葬具而瘗之。此可为负欠者戒也。昔有老而无子者,问诸高僧,僧曰:『汝不欠人者,人又不欠汝者,乌得子?』盖生佳儿,所以报我之缘,生顽儿,所以取我之债。生者勿喜,死者勿悲也。」

  子女与父母,既是欠债关系,因而「汝不欠人者,人又不欠汝者,乌得子?」世上那些不能生育子女的人,竟然是因为前世与人不相欠债,所以今生无子女。纯以报恩报怨来论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此为佛经之特色,而非中土所本有。

  中国儒家及道教,对亲属的看法,与佛教大相径庭,系由血缘来论述;亲属由血缘所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因此彼此亲情紧密,荣辱与共;所以一人之善恶,不仅一人受报,而是全家受报,《周易.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说明由行善积恶而来之庆与殃,皆是一家人共之;与《泥洹经》所说:「父作不善,子不代受」之自业自受有别。家族式的业报观念,是中土各学派的特色;中土的道教也说一人得道,九玄七祖亦将随之超升,非仅是个人自业因果而已。东汉.王充《论衡.道虚篇》:「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王遂得道,举家升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此言仙药有余,犬鸡食之,并随王而升天也。」

梁.陶弘景《养性延命录.卷上.教诫篇第一》:

  「老君曰:人修善积德,而遇其凶祸者,受先人之余殃也;犯禁为恶而遇其福者,蒙先人之余殃(庆)也。」(《正统道藏.洞神部.方法类.临字号》)

  一人得道,眷属超升,连所饲养的鸡犬也可以升天。而先人的积善积恶,可以使后代子孙蒙受其殃或其庆。这种以血缘、以自己生命延续的观念来看待子女,以整个家族荣辱与共,来说明果报;和佛教纯粹重视个人的因缘果报,主张自业自受,将子女看成是酬恩和报怨的关系有别。

  注一:吕澄《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一讲,以为牟子非牟融,且以其文为伪出。《牟子理惑论》的真伪,学者争论不休;而胡适之、余嘉锡、汤用彤、福井康顺等人,皆以此书为真,非伪撰;今以序文所述作者于汉末避难事甚详,且所述佛教情形与汉世佛教相合与六朝佛教之盛行不合看来,则此书应非六朝伪书。

  注二:道教强调阴阳和谐的重要,主张孤阴不生,孤阳不长(语出《谷梁传.庄公三年》:「独阴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三合然后生。」);重视男女两性之关系,不以淫为邪秽,由此发展出房中术,使两性关系能正常发展。并且由「阴阳相推」之观念,而发展出生克为用,生杀兼重的说法;道教《黄帝阴符经》所谓:「天生,天杀,道之理也。」、「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说明了「生」与「杀」须并重,四季才能运行,万物才能滋息不已。

  注三:道教敢与天争,主张「我命在我不在天」,借由养生以求延生、长生。道经中这类的话,甚为常见,《黄帝阴符经.上篇.神仙抱一演道章》:「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仙经》云:「我命在我不在天。」(梁.陶弘景《养性延命录.卷上》引)《真气还元铭》云:「天法象我,我法象天;我命在我,不在于天;昧用者夭,善用者延。」(《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重字号》)宋.张伯端《悟真篇.卷中》云:「一粒灵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道教的这种强调人力可以胜天的观念,促成了丹道的发展。

·期刊原文

试论佛道二教之初期交会,

 兼论二教对“淫欲”与“生命”的看法

 萧登福

台中技术学院共同科教授

华梵大学 第六次儒佛会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  ( 2002.07 ) 页45-73

华梵大学哲学系,  [台湾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