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学界中观哲学诠释史略(7)
时间:2008-01-27 21:12来源: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二期(1997.07作者:林镇国 点击:
此「实相」、「真如」、「法性」即是智如不二的绝对真实
。这对于龙树来说是必须肯定的。龙树所批判的是独断的实
在论和否定一切的断灭论 (虚无主义 )。 (Murti, 1960:
330-331)
中观学的绝对实在是不可分别与言诠的,它只能经由「
归谬」 (reduction ad absurdum) 或「应成」 (prasanga)
的方式被提及。中观的「归谬」或「应成」的论证方式,也
就是穆谛所言的「辩证法」,旨在于揭露荡遣思辨理性的误
用。 关于中观学的「绝对」概念, 穆谛进一步说明:真实
(tattva) 在中观论典里被界定为超越思惟、 非相对的、非
决定的、寂静的、非戏论的、不二的,也就是「四句」所不
能表述的。 (Murti,1960:228) 从反面来说,(1) 不是在现
象界之外别有所谓的实在界。「『绝对』就是现象的实在
(dharmanan dharmata) ; 它是现象的真性 (vastavikam
rupam),而现象是『绝对』的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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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vrtam rupam)。 」 (2) 现象与绝对的区分只是认识论
的,非存有论的;中观的二谛因此也只是认识论的区分。存
有论上只有唯一的实在,此实在即谓之「涅盘」、「实相」
、「真如」、「法性」、「空性」等。因此,中观辩证法的
作用仅在于改变吾人的认知,不在于改变客观的事物。 (3)
中观双遣常见与断见,其「绝对」概念不可了解为虚无主义
的「空无」。(Murti, 1960: 232-235)
穆谛的「绝对」观常被批评为受到吠檀多哲学的影响,
其实他自己也意识到这问题。在比较中观、唯识、与吠檀多
时,穆谛便指出这三家均为绝对主义,其「绝对」并无二致
,同是既超越 (无经验之决定 ),又内在 (为现象底实在 )
, 也都同为非经验的直观 (non-empirical intuition) 所
证。穆谛并认为这三家皆是「无二论」 (non-dualism),并
不正面建立「绝对」,而只是否定虚妄的对偶性。「辩证法
」即是他们用来揭明此虚妄的方法。但是,如何分辨这三家
的差异?「差异在于这些思想体系证得『绝对』的进路与立
场,犹如从不同半径所成之圆周到达同一圆心。」 (Murti,
1960: 327) 换言之, 穆谛不讳言中观的「绝对」概念和唯
识、吠檀多的「绝对」概念并无不同。
穆谛的《佛教中观哲学》可以说是本世纪第一本中观学
的系统性研究,其哲学诠释出入东西方传统,充满洞见,至
今读来仍多有启发处。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出他的特定诠释
处境:以月称《净明句论》的应成派诠释传统出发,商羯罗
吠檀多哲学为参照点,德国康德哲学至观念论为格义资源,
进行中观学的诠释,强调佛教中观哲学之优越 (例如,佛教
肯定「智的直觉」的可能 )。这些特色让我们联想到某些现
代中国哲学家 (特别是牟宗三 ) 的中观哲学诠释。 在西方
,穆谛的诠典范则没有维持多久,很快的在新的哲学思潮下
又有了不同的诠释景观出现。
四、中观诠释的分析转向
穆谛出版《佛教中观哲学》之后,理查德‧罗宾孙
(Richar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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