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回鹘文《弥勒会见记》无疑是古代维吾尔族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在中国戏剧发展史上占有一席特别重要的位置。
诚如新疆等地考古发掘与研究所证明的那样,西域是中国戏剧艺术的重要发源地之一。20世纪初,德国探险家在吐鲁番等地发现用梵文书写的剧本3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印度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诗歌供奉马鸣菩萨所创戏剧作品《舍利弗剧(Śāriputraprakarna)》,共9幕,今残存最后2幕,剧中表现的是大目乾连与舍利弗归依佛教的事迹。该剧在印度颇为盛行,《法显传》即记载到该剧在天竺演出的情况:“使彼人作《舍利弗》。”[56] 吉藏《中观论疏》亦提到“诸魔子令舍利弗舞”。[57] 这些记载表明,《舍利弗》实为一出歌舞剧。
该剧本包括150个残页,用贵霜体梵文书写,学者们推定其当为公元1世纪左右的遗物,但题记所用文字为早期中亚婆罗迷文字,时代较晚,当系新疆古代收藏人所添加。该文献比学界所认为的我国现存最早的剧本——晚唐敦煌本《释迦因缘剧本》[58] 要早800年左右,也比新疆出土的吐火罗文、回鹘文《弥勒会见记》剧本要早数至十数个世纪。这些写本发现时已相当零乱,经吕德斯整理、编订后,发表于他的名作《梵文戏剧残片》[59] 一书中,后人始可睹其本来面貌。
吕德斯的研究引起了我国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地山经研究后认为,该剧即杜祐《通典》所载梵竺四曲:《舍利弗》、《法寿乐》、《阿那环》和《摩多楼子》中的第一曲,颇有见地。[60]
如所周知,马鸣是印度贵霜帝国著名的佛教理论家与诗人,撰有《佛所行赞》、《大乘庄严论》等佛学名著,而且在文学、诗歌和音乐艺术方面都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他的《舍利弗剧》在吐鲁番的出土,改写了梵文戏剧的历史,对探讨西域戏剧的起源具有重要意义,故而深受国际学术界的关注。她的发现说明,在《弥勒会见记》之前,佛教戏剧在新疆一带就已经长期存在了。
回溯中国戏剧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联想到先秦巫觋的歌舞和汉之俳优,前者用以娱神,后者用以乐人。汉武帝时代角抵戏始兴,据载:
[安息国]以黎轩善眩人献于汉……是时上方巡狩海上,乃悉从外国客……大觳抵,出奇戏诸怪物……及加其眩者之工;而觳抵奇戏岁增变,甚衰益兴,自此始。[61]
应劭注曰:“角者,角技也;抵者,相抵触也。”角抵戏是一种杂技乐,而且是由西域传入的。至魏晋倡优亦以歌舞戏谑为事,如三国时代魏齐王曹芳即曾在观看歌舞时令优伶“作辽东妖妇”,[62] 庶几为歌舞插入故事表演的例子,并且是男优装扮女子。与汉世角抵相比,虽受其影响,但已发生明显变化。[63]
至北齐,故事表演与歌舞进一步合为一体,南北朝与隋唐时流行的乐舞节目《兰陵王入阵曲》即为典范。北齐兰陵王高长恭“才武而面美”,自以为不能使敌人畏惧,“常著假面以对敌……齐人壮之”,因作《兰陵王入阵曲》,摹拟他上阵指挥、击刺的姿态。[64] 有歌有舞,用以演出历史故事。由歌舞而发展为歌舞戏,发育最完善的当推《踏摇娘》。这是一出根据真人真事编演的歌舞小戏。从北齐到隋唐,经过民间艺人的不断加工改进,后被采入教坊,成为宫廷“鼓架部”的著名节目。[65] 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演出还应算作歌舞,而不能称之为戏剧。
北朝诸政权的统治者多为入主中原的北方少数民族,与西域诸国交往频繁,龟兹、天竺、康国、安国等乐,亦于此时进入中原。尤其是龟兹乐,自隋唐以来一直相承不绝,对中原地区的词曲歌舞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66]
西域戏剧亦当在此时传入中原。《旧唐书·音乐志》载有《拨头》一戏,云:
《拨头》出西域。胡人为猛兽所噬,其子求兽杀之,为此舞以像之也。[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