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四年九月十八日,书。
【龙按﹕此「铭」所有之「月」、「天」、「日
」、「载」、「年」诸字,原本分作李唐武后颁用之
「新」字】。
不过,姚崇本人,殆因对于佛教所具有的认识与了解向极浅
薄,外加其有关的信心,既不坚强,且其行持,又极不能够
谓为超凡趣圣的精当与美好。特别是,他自己本已干过造像
荐福之勾当,随后竟要改以口诛笔伐旁人的这种作为之不当
。末了还去治令遗嘱其子孙,一则说﹕『宜』将刘宋释慧琳
的那种深遭当年佛陀信徒分别严予排摈唾弃底妄「论」所陈
述之「玩意」,好自加以『观』审与遵『行』。再则说﹕『
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
若随斋须布施,宜以吾缘身衣物充。不得辄用余财,为无益
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虚谈。』是故世人习谓
姚崇之信佛与事佛及其「抑」、「排」、「辟」、「反」、
「毁」佛等情景,无非只是充分地表现其自我之矛盾。但我
倒觉得﹕这样的情景,可也多少反映了中华佛教在当时所有
的影响力,确亦够称广泛与盛旺,而姚崇之「反」佛,什九
并系当年的社会风气所使然,且其主要之目的,无非是他欲
以此作为执政处事之手段,俾便达成国家之长治与久安。职
是之故,我敢说﹕姚崇对于中华佛教的发展也好,中华佛学
的弘扬也罢,实际恕藈o创寺,民间毋得
铸鼎写经。须者,就寺赎取。(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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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略)
九年…姚崇薨,遗令云﹕『佛以清净慈悲为本,而愚
者写经造像,冀以求福,汝曹勿效无知子追荐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