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善:kusala,恶:papa或akusala,在此通常指道德上的「善」与道德上的「恶」,此种用例最多,上举「七佛通戒偈」中的善恶,即是这种用法。
(2)善:Pubba,恶:papa或apubba,在此,「善」是指「福」、「福德」、「功德」,「恶」是指「非福」,此种用例也很普遍。 23 《法句经》第118颂说:「应喜于作善,积善受
21 同上,页138-152。
22 《增一阿含经》卷一,《大正藏》册2,页551上。
23 藤田宏达着,〈原始佛教伦理思想〉,收于三枝充衎编《讲座佛教思想》第三卷「伦理学」第一章,东京:理想社,1982,页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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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幸福)。」 24 可以说接近于第(2)种用法。
前述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美德即是幸福」,在这里则与佛教的看法相近。「善」除了意谓福德,亚氏所强调的「智慧」更是原始佛教所注重的善。在佛教中,善可以分为「有漏善」与「无漏善」,「漏」是指烦恼,「无漏善」即指远离烦恼过非之善法,为见道以上之圣者所生起之善。原始佛教注重以智慧为前导之无漏善,俾能循四向四果 25 之次第渐进而终致出世间的涅盘胜义。就佛教而言,世间所谓的智慧,通常只能算是有漏善,也就是在行善当中仍然带有情欲或无明等烦恼,只有透过佛教的正知正见以及正确的修行所产生的智慧(般若,prajba),才能达致在行善中远离烦恼过非的「无漏善」之境界。因此,善(尤指戒德)与智慧在原始佛教中是同时被强调的,如《长部》所言:
「戒德要用智慧来冲洗,而智慧也要用戒德来冲洗。哪里有戒德,哪里就有智慧,而哪里有智慧,哪里就有戒德。看到戒德之处出现智慧,而看到智慧之处也出现戒德。戒德与智慧一起揭示世界的高度。」 26
就伦理学的快乐主义与非快乐主义而言,原始佛教的善恶价值观显然倾向于非快乐主义。可是,非快乐主义中,奥古斯丁、多玛斯、尼采等人对善的定义,却迥异于原始佛教。笔者认为亚氏所强调的道德上之杰出活动,以及斯多亚学派所强调的道德上之杰出活动,与原始佛教的思想较为接近。只是,原
24 汉译《南传大藏经》册26,高雄:元亨寺妙林出版社,1993,页25。
25 四果指声闻乘之修行者所证得之四种果位,依序为:初果须陀洹(预流果)、二果斯陀含(一来果)、三果阿那含(不还果)、四果阿罗汉(无学果)。四向则指趣向于上述四种果位,但尚未证入其果位者。
26 Digha-Nikaya (巴利藏《长部》),Vol.Ⅰ, p.124。H. Saddhatissa着,姚治华译,《佛教伦理学》,台北:黎明,1993,页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