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诸物(实事,d^nos)由"因缘和合",亦即"依他起"之
体性而有性。(在此所见的体性)恰如由根(被见的)境性
(yul ^nid)的话,因为显现者的体性,在此,是有之故;
(依他起的)诸法如何可以说是如幻性呢?(何以故?)所
称作如幻性的彼之幻,一方面显现为士夫等的体性;另一方
面,由彼士夫等的自体空,彼之自体(^no bo ~nid)不可得
。然而,若由你,由于依他起自性是有性。(所以不是不可
得)在此,把依他起视成如幻性,此不应理。由以上诸点,
分别依他起的自性为有,不应理。」(注81)
本段所论的要点,与上述的「邪显现」的要点,大致相同,关于
瑜伽行派的「幻的定义」,一言以蔽之,唯识宗的「幻」,「虽作为
自体是无,但以行相而显现这一点而言,彼非全无,亦即是有」。彼
现见者,虽是邪显现的无,但显现来源来源的「所依」,却喻例安立
为「依他起之有性」。可是,从中观派的观点来说,此显现所以的「
所依」若为实有,彼就不是不可得,若有可得者,就不可以说「幻喻
」。因此「依他起之有性」无合法喻且不应理。(注82)
以上(1)、(2)、(3)项合而言之,即是分别「依他起的自
性有」者,不合理。
四、「依他起之有性」不生起
清辨认为遍计所执空无的理趣应能应用到依他起上。《中观心论
》对此曰:
「(依他起)不生(ma skyes pa,anutpanna)、不灭(ma
.hgags)、无体又是无自性,由有性(yod pa ~nid)不生起
,以及不是作为"实有性"(rdsas su yod pa)。」(注83)
《思择炎》解释如下:
页43
「这些诸法,虽由相应(于这些诸法的果)种类的因缘体产
生,因缘和合的各种差异的实事,从生起以来的起源,作为
自性,连微尘也不可得之故。彼之故,不生及不灭,无体及
无自性也从有性不生起之故。」(注84)
由瑜伽行派而言,吾人言诠的境地,虽是不生不灭,空;但是,
他却进而把作为言诠境地之所以有所得的因相的「依他起的识有」说
成「实」,此就有如数论的「自性」变现说,然而,就中观论者而言
, ' 依他起 ' 是从「因缘所生故,所以无自性空的的生无性义的胜
义谛」之观点来眺望,由于「生起以来的自性,连微尘也不可得」,
因而「遍计所执空无」的道理亦可应用到「依他起」之上,此即表示
:「依他起性」非实有。(注 85 )
复次相对于唯识宗是在「识有」之上,施设言诠的体性;清辨自
续派的施设说则有经部的色彩----「以外境有为寺象,言说才得有。
」《思择炎》对此说明如下:
「这些诸法的自性,从等类(rigs mthun pa)的因与缘的
体性,现象被了得。彼显现者,是地、水、火、风、色、味
、触八事和合者,而且这些作为军林等作为实是非有,所以
是不生不灭,从而是无体、无自体。」(注 86 )
这些诸法的自性,就有宗而言,是「在名中的言诠之体」;就
清辨的中观宗而言,这些诸法是八事和合,而实无自性。换言之,在
俗智之前,我们分别为色等自性,后由胜义智,色等由因缘和合生,
这些色等在因缘聚合中也不可得,以自性不生故。(注87)
五、于「无自性」上施设及解脱之可能
此小节亦可分成二点:(1)施设法被置于「空无自性」的可能;
(2)于「无自性」上解脱之可能。分述如下:
1、施设法被置于「空无自性」上的可能
《中观心论》设想唯识宗对「施设法」的救释及批驳如下:
「问:关于(我们瑜伽行派)所谓作施设(praj~napter,
gdags pa)之点,并无过失,彼相等于唯(表)识义(
vij~naptimaatva,rnam pa rigs tsam)之故。答:所断
(spa^n ba)及能断(spod byed)有之故。遍知(yo^ns
shes)于何处许呢?」(注 88 )
44 页
《思择炎》首先进一步解释对手的救释如下:
「关于我,我所分别的唯记识(rnam pa rig pa tsam),
我等与汝等。又外境是由识所生的业的现行,作为实事是无
,施设(.hdogs pa)外内之法,因此我们所宗无过失。」(
注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