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智不生';(2)'一义有多名';(3)'名不定'----而说'分别性'
(遍计所执性)'但有名无义'(大正31,868上),可见瑜伽行派确实
主张「遍计所执性」「唯名无义」及「但有名无义」之思想。(注21)
清辨《中观心论》对瑜伽行派「唯名无义」思想批判如下:
页28
「(难:)彼(名)虽无(而有)杂染(sa.mkle.sa,kun
~non mo.ns ), 由于名( min )中(分别)义( don )
生起故。(答:)(杂染)不生起故,因为既使畜牲不知语
,亦见烦恼生之故。」(注 22 )
清辨《思择炎》进一步解释如下:
「畜牲,野兽,鸟等虽不知文字,词,名及印定之语,亦见
有强烈贪,嗔,痴,烦恼生;应知有作为烦恼生依处的色等
外境存在。」(注23)
清辨认为「烦恼杂染」的产生,不能归咎于「名称」与「对象」
一一对应的语言之使用;因为既使畜牲不知语,印定等亦会对「对象
」不如理执取而生烦恼;由此可见清辨是允许名言中外境有的。对手
瑜伽行派进一步以色不过是「唯言诠」质难清辨的「色境实义论」:
「(对手质难:)只要了得色的觉生,分别'境实有'之后,
由于具有观待(Itosopa)言诠(m^non par brjod pa)为色
而生之故;所以言诠无者非不生,因此色等自性空。把唯言
诠称之为色等。」(注24)
清辨认为'色非唯言诠',因此,'于一切种,说色是空'是不合理
。《中观心论》亦说道:
「不应允许分别为"色作为色的自性是空,由具有观待言诠
为'色',色之觉产生之故。"」(注25)
《思择炎》进一步解释道:
「何以故?(上述对手立论不成呢?)因为,可见到不知语
的畜牲们也有食物等的知觉产生之故。」(注26)
清辨认为「色」不只是「唯言诠」,因为不知语的畜生们也有食
物等外境之知觉产生。因此,外境是实义(对象)的。清辨《中观心
论》说明「色境实义」思想如下:
「色是空性,此不应理----不同于非色的体性,作为实事显
现(Sna^nba)觉的行境(blo spyod yul)的色体性是有之
故。」(注27)
页29
清辨《思择炎》进一步解释如下:
「色于一切情形称为空----此不应理,何以故?显现作为非
色体性的实事( rnam par bcad pa.hi d^nos po )之觉底
行境的色体性,彼是有故。 彼中称为 ' 非色者 ',是别异
于色者,如声、香、味、触等。此非色的体性,是耳等执受
、非执受等。彼实事者,是眼等境,亦即是显色及其形色的
体性。显现彼者,即显现为彼之行相。叫作觉者,即是显现
为彼之觉。行境者,色也。行者,根也。境者,行于彼色且
进入彼色,称之为行相。如此显现为如此色的体性,在现量
觉中,于言诠中无者,彼作为世俗上是有。彼是有之故。如
是 " 色是唯言诠,于一切种中,色称为空 "---- 此不应理
。」(注 28 )
由于清辨肯定'作为实事显现觉的行境的色体性'是有之故,因此
肯定在名言中,外境是由根境觉(识)和合而起而存在。由此可知,
清辨对「遍计所执性」是采「色境实义」的思想,而非瑜伽行派的「
唯名无义」的思想。前者认为世俗的能诠(名)总是指涉所诠的对象
(义),后者则认为能诠(名)所诠(义)非一一对应----此为清辨
与瑜伽行派的语言观的第一点差异点。清辨与瑜伽行派的第二点差异
点,则是对于「总相」的看法之不同----「总相」是「外境性」呢?
还是「所分别性」呢?此是下面三小节----(五)、(六)、(七)
三小节所要处理的主题。
五、瑜伽行派的「他遮诠」说----「总相即所分别」
瑜伽行派对「总相」(共相,samanya,spi)的看法为何?基本
上,他们是采取类似「唯名论」的观点----认为「总相」并非外在客
观的实在,而只是想象(images)、概念(concepts)、唯名(mere
names)而已。(注29)
清辨《中观心论》指出瑜伽行派对「总相」的看法如下:
「(若如汝所许)所诠(abhidheya,brjod bye)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