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具眼翳者,为(眼)根之损害时,在虚空中,见到叫
做发,蜜蜂与蝇的非实的网所缠绕时,若除眼翳、服眼药时
,眼成清净时,虚空离发、蜂、蝇而见。在此场合中,如同
由根之损坏、不损坏见彼虚空不净、净,实则虚空则无变异
。恰如慧眼不净的愚夫见垢有以及服用见空性之眼药而慧眼
清净的圣者。 又慧( blo )由有垢、无垢,见法性的不净
、净之故,法性云何全无变异。」(注 112 )
此处所说的「慧眼」相当于《法、法性分边论》中所谓的「得」
(upalabdhi,dmigs pa)。(注113)瑜伽行派认为虚空是无变异的
,但由于智之了得,不了得而见法性的净、不净。以上(1)、(2)
为清辨顺着瑜伽行派的立场而说,底下则是清辨的批判。
3、对唯识宗的救释之批判
《中观心论》对瑜伽行派的救释批评道:
「(破曰:)对不净(ma dag)等错乱之慧,虽是能作法(
byed pa.hi chos),但非所作业(的所识境)。」(注114)
《思择炎》解释道:
「例如:虚空由显现为不净、清净之点而是错乱之觉,是具
身与具识之根的主体者之觉聚法(blo.hi tshous kyi cho)
,非如虚空等所识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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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的法,虽称法界的不净与净,是主体者具邪知与正知
之上的法。然而非法界所识之法(chos dhyi^ns rnam par
shes par bya .hi chos),汝(瑜伽行派)所说垢、无垢者
不应理。」(注115)
如上所说,瑜伽行派是从法界的有垢、无垢,觉、慧、得之角度
,说明「唯识义」,以及在「转识成智」领域中的「唯智义」;但是
清辨中观自续法则从「色、心二法世俗有」的「经量部」角度,表示
难以同意唯识字的「唯识」、「唯智」义。从清辨中观派来看,似乎
了得「真如」的「智」,只不过是「能作之法」,而非「法界」「所
识之法」本身,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五、法界有了得及了得智之不当
本小节又可以分成三点:(1)允许了得法界之智的非理;(2)
法界了得即有为法;(3)在无分别智上有了得的觉,应成世间的眼
翳觉之轮回的过失。
1、允许了得法界之智的非理
清辨《中观心论颂》曰:
「了得彼(法界)(todaalambanaa,de la dmigs pa)者非
清净(`suddhis,dag), 不应许彼(法界)是所了得(
aalambyam,dmigs byar)之事。」(注116)
《思择炎》复解释道:
「彼了得法界的智慧是清净不应理,了得彼(法界)时,彼
智作为无分别性(rnampar mi rtog pa ~nid)不成之故。又
不许法界是所得性(dmigs par bya ba),由于在胜义上,
所谓法界彼自体是不可得性(dmigs su med pa)之故。」(
注117)
如上所述,唯识宗对「无分别智」的「了得」作用有三种看法,
一为「相见俱无师」,所谓「智者了得二(取)皆无」及所谓「识体
合和,冥然无取,无与缘也。」,《法‧法性分别论》亦有所谓「由
此无得故,入二取无(差)别,二别无所得,即无分别智。」(注11
8)----此与安慧论师同为「无相唯识」思想,第二师则是认为「无
分别智带真如相起,即缘真如」的「相见俱有师」;第三师则认「虽
无相分,但见分带真如起,不离如」的「相无见有师」(护法的有相
唯识」)。在此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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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辨不许法界是「所得性」(所缘相分),因此,排除第二师「真如
」为「相分」之讲法;另一方面,又由于「彼法界自体」是「不可得
性」,所以也排除第三师「见分」的「无分别智」带「真如相」起之
说法。那么清辨在《思择炎》的之说法就等同于第一师「相见俱无师
」的看法吗?此亦不然,虽然就「胜义」「非所得性」及「不可得性
」而言,清辨思想确实有近于「无相唯识」的地方,但「相见俱无师
」的「无所得」,还是放在认识论上「二取无」的非二元的思想上,
虽「二取」不存在,但「非二取」的「(二)无之有」还是存在,清
辨是否允许此「无之有」作为中观宗「法界自体」的「不可得性」似
乎是一个问题,《掌珍论》亦言:「如说世智缘无为境不应正理,如
是此智缘有为境亦不应理,非执真如实有(无之有),此实有性难成
立。」(大正 30,274 下)是也。
2、法界了得即有为法
清辨《中观心论》对有宗「法界了得」即是「有为法」的批判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