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损害(违反公众舆论),《思择炎》进一步解说如下:
「(若由瑜伽行派而言:)因遍计所执性如分别绳为蛇一样
,由所分别性,被见如彼蛇的分别相( lak.sa.na,mtshan
~nid )实无,所以是相无自性性。 那么,由于是有分别知
的境之故,则如绳的实事一样,遍计所执自性将成相有性,
因不决定之故。 云何 ---- 如果绳也不是有自己的本性(
ra.n gi .no bo~nid )呢? ---- 如果如此将损害(世间)
极成,如此在世间中,(一般认知到:)由于水,绳(的材
料),因(道具)及人的劳作才有纺(织)之绳之故。」(
注 5 )
首先,瑜伽行派认为遍计所执性之所以误绳为蛇,是由于「所分
别性故」之「因」,其分别相实无,但是清辨则认为「所分别性之故
」之「因」,则相通于以有分别知,见如绳的事实一样,是相有性一
同一个「因」却导致「相无性」及「相有性」两个不同结果,因此是
「因不决定」。另一方面,若就瑜伽行派立论而言,如果绳也是因缘
所生之故,是无自性空之故,所以以绳喻例无体的话,则将破坏世间
极成----因为在世间中,一般认知是由水、绳之材料、手、人的劳构
成绳有。如此破坏世间极成者失去喻的资格,所以喻不成立。(注6)
二、喻为乱性的遍计所执与蛇绳喻二喻之间的不一致
清辨《中观心论》又指出瑜伽行派的「乱性喻」与「蛇喻」之间
的不一致如下:
「彼(遍计)非乱( bhraantir,.hkhrul ),何故?见许
多之故。」(注 7 )
《思择炎》进一步解释「遍计所执性」不一向是乱性如下:
「遍计所执性,不是如对手所谓「如所分别而一向是乱性」
,何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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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把绳(thag pa)看成蛇的喻中,见到有许多部分(
du ma.hicha),(未必如喻伽行派所立之一向乱性,何故?
)一方面,先前由迷乱把绳决定成蛇,另一方面由善观察(
legs par brtags),彼是绳而不是蛇,绳的自性被所缘的觉
(知觉)为实性(ya.h dag ~nid)产生时,也就弃蛇的部份
而见绳的自性部份之故。(由此喻可表示遍计所执)不一向
是乱性之故。」(注8)
瑜伽行派的「乱喻」及「蛇绳喻」可见于无性的《大乘庄严经论
广疏》及《摄大乘论释》之中,无性在解释世亲《大乘庄严经论(疏)
》<述求品>「离二者,谓分别性真实,由能取,所取毕竟无故。」(
大正31,611中)时提到蛇喻如下:
「遍计所执性的真实是离二,在彼一方中,二之显现的本质
是迷乱,只要由此迷乱的所缘,就不是真实的所缘。」(注
9)
又无性《摄大乘论释》亦举蛇绳喻解说三性思想如下:
「如闇中绳显现似蛇,由此譬喻成立通达三种自性。譬如绳
上蛇非真实,以无有故。如是似名似义意言,依他起上名等
六种,遍计所执亦非真实,以无有故。又于此中如依绳觉舍
蛇觉,如是依止唯识显现,依他起觉舍于六义。」(大正31
,415下)
此蛇绳喻,最早可见于真谛译陈那着《解卷论》,无性也引用之
,由此可知无性曾受到陈那的影响,只不过目前较难断定无性是介于
陈那与护法之间的「有相唯识家」呢?还是虽受陈那的影响,仍然保
持早期瑜伽行派精神之「无相唯识家」(如安慧一样)呢?传统的说
法是采前者,当前日本学者(如片野道雄等)则采后者之见解。(注
10)
若依「乱喻」,则「遍计所执性」为「二取显现,「依他起性」
则为「迷依」,亦即作为二取显现的依事之「虚妄分别」,「圆成实
性」则是了知「二取无」的「无说无戏论者」----此近于「无相唯识
」的说法。但是若由「有相唯识」施设安立「识作用之分位」来看「
蛇绳喻」时,「遍计所执性」是执为二取之有(如绳上蛇非有),「
依他起性」则是显现为二取的识----二取的二分(见分,相分)及生
起性分(自证分)(如绳),「圆成实性」则是二取空所显真实(如
麻)。清辨所批评的瑜伽行派三性义中所说的「遍计所执」,已有从
无相唯识的征表走向有相唯识的征表之趋向,这是值得注意。(注11)
清辨在此颂文指出瑜伽行派「乱喻」及「蛇绳喻」之间不一致:
在「乱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