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指出瑜伽行派「依他起起有性」的立宗如下:
「我们(瑜伽行派)的方法( tshul,方轨)并非不应理,
不与理相违之故。 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允许 " 诸法自性无
,因此,作为名的言诠的体性是空之故。 ",言诠的体性本
身是不生。不生之故,灭也无,所以是不灭。其有言诠的实
事( m^non par brjod da^n Idan pahi d^nos po )(成
为言诠的依处)者,彼不是如言论的形相(m^non par brjod
pa.hi rnam pa )有,(言诠的形相)唯印定故, 如此若
作为依处的实事是言诠的行境的话,则将有叫做火之言诠烧
口的过失。(注 51 )如此地,遍计非有,依他起是有---
由上云云,允许依他起之有性。 在此说)颂文); "诸法
自性无,(由)所言诠的体性空之故,彼不生生故,因此不
生不灭( 68 颂) "。(又说:)具言诠的法,如言诠一样
无,因此,诸法皆无自性。( 69 颂)」(注 52 )
如上所述,瑜伽行派引用「遍计所执非有,依他起有」之语,安
立了「依起之有性」。从瑜伽行派的观点,认为所诠(所分别)的遍
计所执的诸法是自性无,但是成为所诠的诸法之依处的依他起则是不
得不有,如此成立「依他起性」的「自相有」。清辨在这里先叙述了
对手瑜伽行派所立之「依他起有性」之立场,并且先举出作为「染净
的依止」的「依他起之有性」意涵中作为「染的依止」侧面的「依他
起之有性」之立宗。(注53)
清辨在举出对手的立宗之后,接着就对彼瑜伽行派「依他起性」
来加以论难,此论难是先就瑜伽行派「依他起之立宗」来论难。《中
观心论》第五章70颂叙述此论难如下:
「依他起之有性者,若作为世俗(sa.mv.rtyaa,kun rdsob
tu)已经证成。若作为胜义(don dam)则无喻(dpe)且成
因之相违(gtan tshigs .hshigshgal ba ~nid)。」(注54)
《思择炎》进一步解释有宗立论不备如下:
「对于瑜伽行派的依他起之有性,若立证作为世俗的有,我
们亦许其作为世俗谛的方式;但如果依他起已证作为胜义之
有性的话,则无喻(dpe)。复次,彼作为胜义话,依他起
由自性空之故。又由言诠的体性空故,则与上述成因之相违
。因为由比知与言诠自体空之故,则由不可言诠的实事为有
性(yod pa ~nid)之故。将遣除了"诸法无自性"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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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叫做" 诸法自性空" 之" 诸法" 的有法(彼之命题主词)
随意安立之故。」(注55)
首先就清辨立场来看,「依他起之自性」若作为世俗的有,则可
以得到喻例世间有的例证;但是,由于「胜义」本身是不可言诠、离
一切分别者,因此,就无法由世间极成的东西来加以例证,所以依他
起在胜义上是自性空且不生的。清辨这显然严格区分「作为世俗」与
「作为胜义」的差异性,但如果从瑜伽行派立场来看,清辨此说不免
有「空有隔历」之倾向。(注56)
又如前述所说,瑜伽行派的《唯识二十论》9颂半说:「非知诸
法一切种乃得名为入法无我,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诸法无我
,如是乃名入法无我,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
大正31,75C)----瑜伽行派认为「诸法非全无」(所无只是遍计所
执),「离(言诠)的法性」则为有,而依他起性包含在离言法性之中
(注57)。但就清辨而言,瑜伽行派所言「诸法无自性」论式中的「
诸法」的「有法」(主词)不应与叫做无的一向「无自性」的「宾词
」(「法」)相属----此「诸法」之「有法」(主词)非立敌共许之
故----唯识宗的「诸法」只指作为所诠的「遍计所执性」的「诸法」
而不包含「离言自性」的「依他起性」;清辨则认为二者都为生起的
有为法都包含在「诸法」的范围之间----此为「宗」(结论)的擅立
。
二、彼「依他起的生无自性性」未必与圣教完全一致
此小节可分为四小点来介绍:(1)彼之救释(71颂);(2)以
依他起为空无性与圣教一致(72颂);(3)由空无实有种种佑觉与
语可得(73颂);(4)由共同极成之圣教,依他起不能理解为中观
宗的圣教(74颂)。
1、彼之救释
面对上述清辨对瑜伽行派「依他起之有性」之论难,清辨也设想
瑜伽行派的救释如下:
「我们的依他起是生无自性。(彼由他力而有,以自体则)
不生,如幻。在此,依他起作为自体是空,不会与因之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