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等,丁男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计百亩即对于一
顷的授田,租粟二石﹔调绫、绢、絁各二丈与绵三两,或代
之布二丈五尺
86页
、麻三斤﹔庸规定二十日,闰月二十二日。中叶以后因安史
之乱等这制度崩坏,代之似是采用两税法,而对于寺领的课
税怎样呢﹖日本的寺领是悉不输租田,领主甚至有治外法权
的权力,中国的寺领庄园制度又如何呢﹖
唐代贵族富豪的所谓庄园,与日本的庄园不同,和一般
田地一样课税,已如中田博士、加藤博士及玉井是博等所述
(注33),所以对于寺田也与一般田地一样,没有任何特权,
亦需课税,这和日本的寺领大有所异。「唐会要」八九云:
元和六年 (宪宗、八一一) 正月,京城诸僧,有请以
庄碾免税者,宰臣李吉甫奏曰,钱米所征,素有定额
,宽缁徒有余之力,配贫下无告之甿,必不许可,从
之。
即谓京城诸僧申请硙碾及寺庄的免税,而由李吉甫说不许可
而课税。可是我们不可只这一例而断定所有寺田是征租田。
想想寺院本来的意义,和出家的使命,那些布施于寺院
庄田----布施中虽也有如前所述不纯的意思在----是不是和
日本同样也是不输租田呢﹖特别是敕额的寺院了。由于缺乏
有力的史料,尚难断定,但至少可以这样说吧﹗即法制所定
,寺田也和一般田地一样是输租田,只是其中若干不输租田
,有许多免税的寺田存在吧﹗或者许多输租的寺田也和当时
的王公贵族田地一样,由财力和权力的关系便弄种种手段谋
其免税吧﹗
87页
例如,不空「表制集」卷二「请太原号令堂安像净土院
抽僧制书」,有太原崇福寺中建号令堂,安置普贤菩萨,净
土院撰二七僧,为国令诵尊胜陀罗尼,请免租曰:
伏乞天慈蠲免一切差科及地税,便回充高祖太宗七圣
忌日,设斋行香,及修号令堂,安置普贤菩萨。
是请田租之免税,想是准许了吧。又宋以后其例更多,「补
陀洛迦山传」云:
淳佑八年 (宋理宗、一二四八) 戊申制帅颜颐仲,祷
雨有应施钱二万,米五十石,置长生库接待,庄乃请
于朝,免租税。
这是补陀山寺庄的免租,「灵隐寺志」卷二有:
宋天圣三年 (仁宗、一○二五) 皇太后赐钱买田数:
一、收买杭州钱唐县林田土五顷。
一、监官县思亭乡水田一千顷。
一、秀州嵩德县积善乡水田一千顷,并免秋粮夏税。
灵隐寺古系东晋咸和三年 (三二八) 竺僧理创建的著名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