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杭州武林山。这寺田的一部即仁宗的皇太后所赐水田
二千顷、山林五顷,免秋粮夏税。又「佛祖统纪」四十六徽
宗大观三年 (一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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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勋臣戚里,应功德坟寺自造屋置田止赐名额,蠲免
科敷,从本家,请僧住持,不许占有赐额寺院充坟寺
功德。
王公贵族在自家坟墓建立佛寺,称功德坟寺,赐名额,
其坟寺田地免科敷。而住持则由本家请,既有的赐额寺院,
不得充作自己的坟寺功德。功德坟寺似是建于坟侧,祈其死
者之冥福,回向功德的意思。理宗淳佑十年 (一二五○) 三
月臣寮上言云:
国家优礼元勋,近贵戚里,听陈乞守坟寺额,盖谓自
造屋宇,自置田产,欲以资荐祖考,因与之额,故大
观降旨,不许近臣指射有额寺院,着在令甲 (佛祖统
纪四八) 。
如天台沙门思廉与杜清献公书中云:「既已夺取僧蓝之地,
以为坟」,或云:「葬父僧地」,分明在说墓与寺关连而免
土地税吧。又仁井田也指出「宋会要」食货免税钱 (唐宋法
律文书之研究二○七页) 有:
大观四年五月十四日 臣僚言 元丰令 (中略) 近者
臣僚多因功德坟寺,奏乞特免诸般差役,云云,
也可证得寺领中有免税。
功德坟寺和贵族的关系,乃至一般寺院和贵族的关系,
亦非就这课税问题考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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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寺院与贵族关系的功德坟寺
关于这事,三岛一氏曾发表在「关于唐宋时代贵族寺院
经济交涉的考察」 (市村博士古稀纪念东洋史论丛) 及「唐
宋时代关于贵族的寺院兼并一知见」 (史学杂志四一编七号
汇报大会记事之内) 的研究。这如题目所示,说贵族兼并寺
院,计田地的免税,也有一家兼并数寺。事实如是,可是说
贵族兼并寺院,无宁说是贵族和寺院互相勾结,互相利用以
计免税,同时讲求财力的增殖。
生出功德坟寺或坟寺功德的文字虽是始自宋代,在唐代
也有和这同样的文字吧﹗功德院的建立,「佛祖统纪」四○
睿宗景云二年 (七一一) 有:
敕贵妃公主家,始建功德院,
同玄宗开元十五年 (七二二) 有:
敕天下村坊堂小者并折除之,功德移入近寺堂大者。
又代宗大历三年也有「诏辅相大臣始建功德院」。这是宋淳
佑十年三月臣僚上言,续前文云:
凡勋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赐额,蠲免科敷之类 (佛
祖统纪四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