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寺院经济,也必须要顾全作为寺院经济基础的收入
----生产面,和消费经济两种关连问题不可。
作收入经济基础的,寺院的僧尼们,檀越的布施为第一
,其次则是由其布施物所产生的果实。即由所布施的田园的
收入,和由所布施的金钱的质钱果实。当然,这是积极的,
寺院僧尼的经济的活动如何,主要系于其成果之有无,在某
些情况下也会展开积极的营利活动 。如寺库、长生库等的
无尽活动、邸居、碾硙等的营利事业。
消费经济,第一是寺院内居住者的经济生活,其次是三
宝物,即伽蓝佛像等的修复费,和三宝供养等的法会费。
(二)寺院居住者的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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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寺院除僧尼以外,还有童行行者,奴婢等,从事一
切杂务,和田园耕作。中国的寺院,居住者到底有多少人﹖
各时代都有不同,寺院的大小也有差异。今据唐代中期后,
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记载,扬州开元寺一百僧,
淄州醴泉寺尝有一百僧,天台山国清寺一百五十僧,夏三百
僧,同天台山禅林寺四十僧,夏七十僧,五台山花严寺善住
阁院禅僧五十余人,竹林寺四十僧,登州赤山院三十僧。又
载炖煌地方的寺院小三十八人,大六十二人。(注5)
据此,大约最少三十僧多及三百僧,不在此限者,上尚
超过三百,下也有小如二三人的庵寺。这也是圆仁所经验的
(注6)。而且这只是僧的数目,如加上沙弥、童行、奴婢还
不止此数。僧尼和他们的比率则不一定,看圆仁的「巡礼行
记」卷三,五台山华严寺的大斋状况,食堂内:丈夫一列、
女人一列、童子一列、沙弥一列、大僧一列、尼僧一列,因
此知道童子沙弥似各同于大僧、尼僧各占一列。玄奘的西明
寺居住童子百五十人(注7),到宋代,荆州玉泉寺,僧一百
五十,童行还有五十七人(注8)。
武宗废佛时,说奴婢十五万人充两税户,废毁寺院四千
六百余,平均一寺院有三十三人,而唐代的贵族富豪蓄奴婢
如财产,有多达千人至万余人(注9),因此,想想贵族富豪
的大寺院必也有蓄着那么多的奴婢。
那么,这些寺院居住者的经济生活是怎么样呢﹖唐怀信
的「释门自镜录」的序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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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且约计五十三年,朝中饮食,盖费三百余,硕矣,
寒暑衣药,盖二十余万矣。
据此,一年米六硕,衣服费四千文。又代宗大历十三年
(七七八) 彭偃的淘汰佛道的上疏 (唐会要四七) 有:
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
,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
又宣宗大中五年 (八四五) 孙樵的上疏,更云:「以十
户不能善养一僧」 (佛祖统纪四二) ,是说僧一人的生活费
以十户不能养。这十户恐是十丁,是十丁所出的租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