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院分明是功德坟寺,所以唐代的功德院,也是同性质是
不会错的。
又「佛祖统纪」三十九,高宗调露元年条有志盘责难沙
门之非法,继而叙述贵族之不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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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权门要路,复不知果报之为何义,以故甘受愚僧之
饵,而不悟其非,占山为坟,卖帐住院,若主若客,
皆入罪门。
「占山为坟」不是遂成为宋的功德坟寺吗﹗从宛如和前
揭天台思廉书信中云:「夺取僧蓝之地,以为坟」的文字同
一笔法观之,「占山为坟」还是坟寺,是施山为墓田即坟寺
田而计免税的。这看前揭徽宗大观三年的诏,在自家的墓所
建立寺院,献捐田地,免科敷。这些田地乃是捐献墓的墓田
,因而免税﹗
在中国古来贵绅的墓有赐墓田,这似是免税地,所以可
说是墓田和寺田的接近。如以上例分明贵族豪富多建立功德
坟寺,多布施田地,似是作为免税地的好方法。相反地,是
不是也有由寺院即已经建立的有额寺院,亦计为寺庄的免税
,自发的作为功德坟寺呢﹖「佛祖统纪」四七宋高宗的禁令
有:
绍兴七年 (一一三七) 左司谏陈公辅上疏:「乞照祖
宗戒法,不许执政指射有额寺院,应臣僚前会陈,乞
有额寺院,充坟寺功德者,并令改正,许与无额小院
,诏可。」
即如所悬念,因为以有额寺院充坟寺功德者渐多,因此生弊
,遂至出了禁令(注34)。这是在表示寺院和贵族的勾结,因
此寺院本来的征租田是功德坟寺故为免租,一方面在贵族对
于这寺院即功德坟寺作名目上的田地布施,可得免税地的方
便。然为政府所知遂被禁止,代以准许以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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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院充之。这是功德坟寺进一步的发展。从来的制度,是
先有坟墓,后建坟寺,充墓田,请僧众,至此以建立的无额
寺院为自己的坟寺。
这如日本的菩提寺。而制度不过是由无额的小院,次第
向有额寺院进展的一阶程。「佛祖统纪」四八、理宗淳佑十
年 (一二五○) 三月云:
臣僚上信 (中略) ,初非以国家有额寺院与之,迩来
士大夫一登政府,便萌规利,指射名利,改充功德,
侵夺田产,如置一庄。子弟无状,多受庸僧财贿,用
为住持。米监薪炭,随时供纳,以一寺,而养一家,
其为污辱祖宗多矣。况宰执之家,所在为多,若人占
数寺,则国家名剎,所余无几,官中一有所需则必均
诸人户,岂不重为民害 (中略) 庶以杜绝私家交通寺
院贿赂之弊,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