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殊阁一院,说:
造大圣文殊师利菩萨阁,都计入钱二万二千四百八十
七贯九百五十文,内出代绢共计入一万三千五十二贯
文 (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二贯文,准绢四千、七匹,抑
充二千贯文,见钱入。) 一千八十贯五百三文,和上
衣诸杂钱物计共八千三百五十五贯四百四十七文,并
其它各项开支等。
收入二万二千四百八十七贯九百五十文,而其计开详细
支出金额和所要品目,从略,例如说:
四千五百四十二贯五百四十五文,买方木六百一十根
用 (乃至) ,八十五千二百八十八文,买石灰赤土黑
蜡等用 (乃至) ,三百五千文,雇人瓦舍及手工粮食
等用。 (下略)
至于记载所有杂费,尚且揭出剩余物品。
寺院的庄严,是许多佛像和佛具,在唐代更如上记狄仁
杰的疏文中,有画尽工,各寺院由当代一流的画家画壁画。
西方净土变或地狱变相特多。至于所谓画圣吴道子的地狱变
,说令见的人不觉毛骨悚然(注10)。如此豪华的寺院集于长
安,要多开费又是当然。
又寺院的目的,在唐代,是对于国家的协赞,设于天下
诸州的官寺自不待言,一般私设寺院,为国的祈祷,和祈求
皇帝以下的无疆的法会,正是国家佛教。在各寺院的列行年
事,圆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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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礼行记」,有天子的诞节、忌日、祈祷会、降诞会、冬至
、讲经、孟兰盆会等等种种行事。又举行诸种斋会。如此法
会花费的佛前的庄严、供物,向僧尼的布施,又向大众的供
养等,也是莫大(注11)。
(四)为生产业的寺院营利事业
唐代的佛教寺院,是贵族,是富豪,是大地主,又是大
资本家,是众所共认。在佛教,禁止出家的许多行为中,有
一切营利行为(注12)。佛教教团由檀越的布施而生活是原则
。如和商贾竞争利,以出息苦百姓,是佛教所严禁。
然而在唐代,寺院和贵族富豪同样经营碾硙、邸店、店
铺、车房等事业,亲手盛行经营。剩余的金钱作兴金融事业
,计富增大。于是寺院经济的收入方面,弥补许多消费的生
产事业。
现在来观这些唐代寺院的生产事业碾硙。就这问题,详
述于那波利贞博士的「中晚唐时代炖煌地方佛教寺院之碾硙
经营」 (东亚经济论丛一之、三四、二之二) 又就放款营利
事业也同样详述于那波博士的「炖煌文书中晚唐时代之佛教
寺院之钱谷布帛贷附营利事业运营之实况」 (「支那学」一
○之三) ,因此现在没有更补充的必要。又就车坊、店铺,
有加藤博士的「车坊」 (「支那经济史考证」所收) ,就寺
院对于这些的经营,玉井是博氏也有论述。 (「唐时代之社
会史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