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肉事?”
答:“律接续初教,所以如此。”
问:“律既云接续初教,至于涅槃。既至涅槃,则应言断肉。”
答:“若制教边,此是接续初教,通于五时,不言一切皆同。僧辩解正齐此。”
问:“法师既是大律师,为众开导。今日大众取判,法师不得言齐此。齐此亦不得住,不齐此亦不得住。只问此是优波离⒅律不?”
答:“是。”
问:“佛般泥洹时,优波离既亲在坐,云何律文不断食肉?”
答:“此是接续前近教。”
问:“若言接近教,近教亦不明食肉。且涅槃前,迦叶已持修行不食肉法。律若异此,则非优波离律,是异部家律。云何用此讲说,以化
群僧?”
僧辩不复奉答。
制问宝度:“法师说既同德同行,云何解此语?”
宝度奉答:“若律中事是优波离所出,经事悉是阿难所出。”
问:“若尔,律中事便当皆不出经?”
答:“若经中事牵律,律中事牵经。”
问:“佛说经时,有所制约,便集以为律,何处方复牵律?若经皆牵律,是则说经应在律后。”
答:“只言经中有明戒处,愚谓应相关涉。”
问:“若论相涉,三藏义何尝不相涉?修多罗中,亦有毗尼与毗昙。毗尼中,亦有修多罗与毗昙。毗昙中,亦有修多罗与毗尼。不言无此
义,但问法师今所讲律,是优波离律义不?违经不?”
答:“今所讲是优波离律,与经不违。”
问:“若是优波离律,不违经者,则断肉义不应异《涅槃》。”
答:“《涅槃经》显断肉。律文虽不明,而优波离意,未尝开肉。”
问:“律既是具教,优波离既不开肉,律何得无文?法师此解,殊为进退,只可为寺中沙弥、式叉摩尼说,不得以此答弟子。”
答:“宝度愚解,止自极此。”
制又问:“下座诸律师复云何解?”
龙光寺道恩奉答:“律文不断,《涅槃经》方断。”
问:“法师所讲是谁律?”
答:“是佛律。”
问:“所引乃极弘旷,只未知此律,是优波离律不?”
答:“优波离仰述佛律。”
问:“优波离悉集佛所说不?”
答:“集前四时,不集涅槃时。”
问:“若尔,迦叶哪得语阿难道:佛从何处说法,至涅槃时集修多罗藏。语优波离道:佛从何处说法,至涅槃时集毗尼藏。云何得言唯取
前四时,不取涅槃?”
答:“涅槃时不复制戒。”
问:“《涅槃》云:‘夫食肉者断大慈种。’‘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一切悉断,及自死者。’如此制断,是戒非戒
?”
道恩不复奉答。
制又问:“诸律师亲自讲律,诸大法师尽讲《大涅槃经》,云何有时解素?素是何义?若不解是素,解则非素,素若使得不素?戒既是净
,亦可得使净为不净不?诸经律师亲违此教。外书所云:‘自逾短垣,窃简书法。’正是此义。”
宣武寺法宠奉答:“闭秽门称为素,开秽门称不素。”
问:“若尔,众僧云何开秽门?”
答:“实自不应得开,但贪欲情深,所以如此。”
问:“云何忏悔?”
答:“恳恻至心,是为忏悔。若能忏悔,是大丈夫。”
问:“诸学人即时忏悔不?故如弟子请诸法师,动至千数,导师唱导令忏悔者,于时诸法师忏悔已不?”
答:“哪得不忏?”
问:“若忏竟出寺,更食肉不?”
答:“居然不食。但其中有无明多者,或亦不免更食。”
问:“出寺更食,何如发初作者轻重?”
答:“一种。”
问:“云何一种?初直尔而食,后已经于诸佛前誓,方复更啖。云何一种?”
答:“初人无惭愧,后人有惭愧,乃得有胜初人义。”
问:“若尔,但先道惭愧,痛打前人,而道:‘我惭愧汝,我打汝;我惭愧汝,我食汝。’”
答:“如大邪见人无惭愧,其既知惭愧,故知差不惭者。”
问:“先道惭愧,而犹啖食,此是知而故犯,非谓惭愧。若使先时不知,或是过误,后方起愧,乃是惭愧。岂非知而故犯,其罪大于不知
。又复惭愧,不得重犯。如其重犯,复是违破初心。论此为罪,所以弥大。”
答:“经有成文。耆婆云:‘汝有惭愧,故罪可灭。’惭愧即是清白法。”
问:“法师是得经言,不得其意。此明若作罪后,方知惭愧,此为白法。不言发初惭愧,而故作罪,以为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