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五化地部,六法藏部。余十四部两处不行。其化地部本
出印度,印度已灭,于阗盛行。其法藏部本出西方,西方(
注364)不行,东夏广阐。化地,有部,汉地似行,上座(注
365),正量,印度盛行,余方不见。
初分部时二十具足,去圣渐远,法教沦潜(注366),住
持人无,部计即灭,住持人在,部计乃存。不以诸部有是有
非,而其部执有存有没﹔不以法有(注367)用不用,而于诸
部论正论邪。如析(注368)皆此俱金,但依修持皆得
四果。如有毁谤并堕三涂,情见不乖,皆是一法。知见宜(
窄)者(注369)即相是相非,识解宽者乃无彼无此。迷情执见
则憎(注370)毁过生,若达士通情,岂有嫌(注371)谤正法。
以斯解释用荡(注372)群疑,愿审参(注373)详,无迷一法。
大乘二十二问本(注374)
批注
(注 1) 本卷现存三个写本,其编号及次序如下﹕
原卷
斯二六七四标题为「大乘二十二问本」,开端残缺
,约缺漏一百五十字,但其它部份甚完整,今以此
为底本。
大正藏卷八十五古逸部,一一八四至一一九二页收
录此卷,但讹误与遗漏甚多,其编号为二八一八。
甲卷
伯二六九○,首全,用补原卷开端残缺部份。缺尾
,只有十九问。其标题为「二十二问」,无「大乘
」二字
104页
乙卷
伯二二八七,开端残缺,其第一问及第二问太破损
,零碎不可辨识,尾全。
凡原卷及其它二卷有错误及讹字未曾改正者,其被
认为适当之字是列于括号( )之内﹔其已经改正者
则有小注号码于其侧,表示有所解释,请参看之。
(注 2) 上山大峻在其「昙旷上敦煌佛教」一文中以「宸
问」代替「深问」。若用其「至教幽深」之意,则
「深问」未可厚非。参看东方学报第三十五卷,一
五一页。
(注 3) 陈荣捷教授认为此处缺漏二字,笔者同意此建议。
所有去之字或许为「恩宠」一类的字。
(注 4) 「刀」字不可解释,此亦为陈先生的提议,此应为
「力」之误。
(注 5) 甲方作「可治可坏」。若以世界之「成住坏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