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彼仅令足支身 余皆我力应受用
虽彼有财食等利养,亦当属于我,由为我等有情作除苦等之作用,当只与以仅足支身之衣食等,其余悉因我之能力而得,我应享受也。
巳四思维离如是我慢之过患
应令彼失安闲乐 常时为我所损恼
应令此菩萨失安闲之乐,负荷我之苦担,应常以除我等有情苦之损恼加之也。
辰四修得之果分四 巳一思维我爱执持之过患 巳二知爱他摄受功德无边 巳三释功德 巳四故劝爱应他 今初
因此于百千生中 生死轮回损恼我
汝心唯欲求自利 从复经于无数劫
以此大义有暇身 汝乃难得造诸苦
唯求一己圆满,我爱执持以此之故,百千生中流转生死,恒于我作地狱等损恼。汝心唯不求自利,经无数劫,亦成无义,如是虚度长劫,汝唯依之成生死苦,如是思维,是天授如是自思也。
巳二知爱他摄受功德无边
如是决于利他事 以胜解心力趣入
能仁教示不虚诳 如是功德后当见
如是爱他摄受,决于利他之事,坚固趣入,能仁所教示之事,决不虚诳。于我爱执持视之如仇,而爱他摄受其功德之果,后当成佛决定能实现也。
巳三释功德
若汝昔时曾修行 作此自他相换业
不成正觉圆满乐 如斯之事决非有
若谓久作利初之事,乃不见如是之果,若汝往昔作自他相损之业,如今不成大觉二利圆满之乐,受苦如此者,决定无如是事,汝应悔过去所作无义之事,而勤作菩提心也。
巳四结劝应爱他
是故如汝于他人 精血和凝成色体
执以为我未为难 如是应修自他换
若作是思维,谓修自他相换,不能成为惯习,得他既有如是功德利,此父母等精血所成之身,亦是他身,汝执之为我逐成惯习,若亦如是于他有情执以为我爱乐执持,再再串修,亦究竟能成惯习也。
寅三加行随修之理分二 卯一正说 卯二自他换己修加行时心得自在 初中分三 辰一自己一切妙善资粮悉以用之于他有情 辰二为利他故自甘居下劣处 辰三结明修加行之理 初中分二 巳一正明 巳二于己应嫉妒 今初
于他有情修大观 我身遇何可欲乐
即从自身而夺取 汝应于他作饶益
如是修意乐己,当以加行于他有情利益,修所谓大观,观自于他有情是否损恼,我身随遇任何可欲之事,即夺取彼彼事,舍我所执,菩萨自心忖度,谓汝应于他有情作饶益行也。
巳二于己应嫉妒
若我欣乐他不欢 我居高胜他低劣
我作饶益他不尔 云何于我不嫉妒
复次,当修嫉妒。若我快乐而他有情不乐,我受用等高胜而他低劣,我作于己饶益之善业而他不能,如是我安乐而有情不安乐,其故安在?云何不如是思维于己嫉妒,当嫉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