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三是故于彼应起悲心
如是烦恼生起时 能杀自身无顾恤
于彼从未生大悲 但生烦恼何其愚
如前所说烦恼生时,令人能损恼他,亦能自杀,于彼应起悲心,纵或悲心,未能生起,而于彼等嗔恚岂有是理。极不应起嗔恨也。
午二遮止嗔恚之因分三 未一若是凡夫本性则不应嗔 未二若偶然过失而作损恼亦不应嗔 未三观现前及辗转之因不应嗔恨 今初
若于他人作损恼 凡愚自性本如是
于彼生嗔不应理 如嗔于火燃烧性
若于他人作损恼,是凡愚之本性,或味于取舍,或虽知而烦恼太重,则于彼固不应嗔,如憎厌火之燃烧性而生嗔恚,不应理也。
未二若以偶然过失而作损恼亦不应嗔
若彼有情性决定 偶然生起此过失
于彼亦不应生嗔 如嗔虚空聚烟云
若损恼他之过失偶然生起,有情本性决定贤善,是亦不应以作损恼而生嗔恚,如于虚空中偶聚烟云,不应于虚空而起嫌恨也。
未三观现前及辗转之因不应嗔恨
于杖等事起嗔恚 若嗔于彼投杖者
彼亦由于嗔恚逼 二者之中应责嗔
若谓他人作损恼故应嗔恨,若嗔现前作损恼者,刀杖等物现加于人而作损恼,应嗔刀杖等。若谓彼非由自主而作损恼,乃人所投掷,而嗔能投掷者,人亦由嗔恚所逼,不由自主,二者之中当嗔于谁?纵使生嗔,应嗔于嗔恚也。
午三遇不欲之事当思己过分二 未一正义 未二断诤 初中分五 申一他人损我当思己过 申二苦因身执过患 申三前生贪著苦因之过患 申四以自业故遇他苦因不应嗔彼 申五嗔即颠倒非理 今初
由我昔于诸有情 曾作如斯损害事
故应有情受害者 于我如是作损恼
我遭遇如是损害,应当思维,是我往昔生中于有情曾作如是损害之事,是故彼作损恼之有情,应于我作如是损恼,如是思维而修安忍。
申二苦因是身执过患
由他兵仗及我身 二者共为生苦因
若由他仗我身出 二者之中何所嗔
复以此故亦不应嗔。他之兵仗及我之身,二者共为我生苦因。彼补特伽罗出其兵仗,我出其身,二者共造我之苦,应嗔于谁,惟嗔他人不应理也。
人身苦聚如疮疱 偶一触之痛难忍
贪爱愚盲自取之 于彼损恼当咎谁
人身犹如疮疱,偶一触之,其苦难忍,由贪著身等,及由无明盲其慧目,我自执取此身,芒刺之微亦能害彼,于彼损恼当嗔于谁,应思是己过也。
申三前生贪著苦因之过患
愚夫于苦非所欲 而于苦因常贪慕
咎由自取受其害 何能嗔恚责他人
譬如地狱诸逻卒 亦如刀山剑叶林
皆由自业之所生 当于何人生嗔恨
诸愚夫不欲受苦,而贪慕于杀等苦因,由己昔时造罪自种其因,果时自遭其害,何须怨恨他人,唯是己业之所造也。譬如地狱鬼卒及剑叶林等,于己生苦,非由他人,亦从自业生不能责他,现生所受损害,亦从自业生,当嗔何人?唯是自身罪业,今后应励力断除苦因也。